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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债权人撤销权(什么是债权人的撤销权)

admin1个月前831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什么叫债权人撤销权,什么是债权人的撤销权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债务人是否有对债权人的撤销权最好举些例子
  2. 债权人撤销权是什么意思
  3. 债权人撤销权一般指的是什么
  4.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消权或撤销权是什么意思
  5. 债权人撤销权指什么
  6. 什么是债权人的撤销权
  7.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什么意思

债务人是否有对债权人的撤销权最好举些例子

债务人有对债权人的撤销权,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各自按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可以撤销。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债务人负有展行其合同债务的义务,包括单独债务人、连带债务人、不可分债务人、保证债务人。但债务人展行时是否要求具有行为能力,依履行行为性质决定。展行行为是事实行为时,不要求债务人有行为能力;是法律行为时,则必应具有行为能力。除此以外,如果债务的履行需要债务人通过移转财产权利来进行,则债务人应享有对该财产的处分权。另外,债务人可以使用履行辅助人行债务。在给付为法律行为时,可委托代理人作出。因此,履行债务人和债务人的代理人也可纳入债务人的范畴。法律上撤销权狭义上就是指的是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如果处置了担保财产,债务人完全可以撤销,如,买卖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与买房签了合同之后如果再与第二方签合同就算登记了,买方也可以主张后者无效,属于广义上的撤销权,比如买卖合同中,卖方的瑕疵担保义务,一旦有第三方主张权利,那买方也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债权人撤销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债权人撤销权一般指的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指的是债权人发现借款人有低价出售自己的资产、或者放弃到期债权等的行为,已经侵害到自己债权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权利;因为借款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因此导致债权人经济造成一定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借款人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借款人出现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于市场价格的、或者出现转让财产,该行为导致对债权人造成一定伤害的,并且受让人是在知道该情形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借款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是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制,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所产生必要相关费用,该费用则需要由借款人全权负担。

撤销权一般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事由之日开始起一年内都可以行使。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消权或撤销权是什么意思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消权或撤销权的意思是债务人针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法享有对债权人行使的权利。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撤销权与抵销权是防御性权利,抵消权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分配前向管理人主张相互抵销的权利。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

债权人撤销权指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使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什么是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能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能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二条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低价出售资产、放弃到期债权等的行为侵害自己债权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权利。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1、客观要件:

(1)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包括无偿和有偿,具体行为有:

①赠与他人财产

②非正常压价

③为原先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

④放弃债权

(2)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3)该处分行为必须是纯粹的财产行为,身份行为即使导致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也不能进行撤销。

(4)该处分行为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主观要件:

存在恶意。所谓恶意,是指债务人明知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其无足够的财产清偿债务,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然实施该行为。

(1)若为无偿处分,即可认定恶意的存在。

(2)若为有偿,但为明显不合理低价,以受让人明知该情形的存在认定恶意。

3、时间要件:不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

1、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采取起诉的方式行使。

2、债权人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提起诉讼时,以债务人为被告,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第三人。

3、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保全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4、撤销权存在的除斥期间。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1、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

2、债务人:

(1)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

(2)承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3、受益人或受让人:

(1)应返还所受让的财产;

(2)若其为恶意,也应适当分担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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