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个人破产债权人损失谁来赔钱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个人破产,债权人利益怎么保护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 个人申请破产有补助吗
- 公司破产不成功,债务由个人承担吗
- 个人破产,债权人利益怎么保护
- 破产清算对债权人好吗
- 如果说公司破产了,欠的款到底需不需要由“法人”来偿还
- 什么情况破产,个人要承担责任
- 个人破产会不会侵犯债权人
个人申请破产有补助吗
个人申请破产有补助。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公司破产不成功,债务由个人承担吗
法人破产的债权人的维权方式为:及时申报债权。
公司破产的会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立后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未收到通知的,则要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如果由于清算组未尽到通知义务导致债权人错过申报债权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成员主张赔偿,要求他们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个人破产,债权人利益怎么保护
法人破产的债权人的维权方式为:及时申报债权。
公司破产的会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立后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未收到通知的,则要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如果由于清算组未尽到通知义务导致债权人错过申报债权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清算组成员主张赔偿,要求他们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破产清算对债权人好吗
破产清算对债权人来说是好事
这样多少能减少些损失。破产清算保障了债权人的权益,同时也避免各股东在公司苟延残喘的时候偷偷转移剩余财产,让债权人无处追债。破产清算在某一种意义上来说,降低了债权人的资金风险。破产清算对债权人的利弊是:宣告破产经过清算,资不抵债的企业可以其财产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但是其财产由所有债权人按照法定顺位进行分配,债权人可能无法得到完整的债权赔偿。
如果说公司破产了,欠的款到底需不需要由“法人”来偿还
第一,法人是组织机构、是公司并不是某个人。题主的意思应该是指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人,具体来说叫做“法定代表人”。但法定代表人并不一定是出资的股东,因此应该把题主的问题改成如果公司破产了,股东是不是需要还钱。
第二,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最重要的是责任有限。什么是责任有限呢?说白了就是股东对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是有限的,债务不会牵涉到个人。
比如一家公司破产前有资产100万元、债务200万元,破产后把资产全部卖掉后还欠着100万元的债务呢。公司的出资人,也就是股东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为这100万元的负债承担清偿义务的。换句话说,债权人倒霉了,不得不接受亏损100万元的事实。
为什么要这么设计呢?因为做生意的风险很大,很容易投资失败,为了鼓励大家创业,法律直接为投资人隔离了部分风险。公司债务管公司债务,个人资产不受牵连。
当然,这是一般情况,有几种特殊情况下股东还是要承担部分甚至全部公司没有还清的债务的。
第三,股东需要替公司还剩余债务的情形大致有三种。
1.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
比如,有些股东自己的消费支出全部报销在公司里,没钱了就从公司账户赚一些钱到私人账户中。这就属于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债权人只要能够证明股东确实这么做了,那么股东就不能因为公司破产了而置身事外。道理也很简单,公司之所以会破产极有可能是因为股东乱发公司的钱造成的,当然不能让股东因此而躲避了债务。
2.股东做了公司的保证人
这种情况在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时比较常见。小公司往往很难从银行那里借到钱,这时如果公司大股东(老板)愿意用自己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者自己做保证人的话,银行可能会考虑借钱给公司。
这种情形下公司一旦破产了股东还是要替公司还钱的。当然,法理不同,老板这时是以保证人的身份还钱,而不是以股东的身份还钱。
另外,这种情形下只还承担具有保证责任的债权,什么意思呢,我举个例子。假设公司破产后还欠两笔债务,一笔是欠A银行200万元、另外一笔是欠供应商的150万元货款,共计350万元公司还不出的债务。欠A银行的贷款由老板做保证人,而货款则没有。因此,老板要用个人财产归还200元的银行贷款,而150万元的货款不用还。
3.认缴制下未缴全资金的承担一定的责任
现在的公司都是认缴制,什么叫认缴制呢?就是设立公司的时候注册资本是虚的,报多少就是多少,不一定要立马把钱打到公司账上。
比如公司有两个股东,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大老板认缴170万元,其他股东认缴30万元。实际上大老板只是实缴了50万元,剩下120万元没有出资。
假如公司破产了还欠债权人200万元没有处理掉的话,大老板得拿出120万元还债,因为这是他本来应该尽却没有尽的义务。另外一方面,假设其他股东认缴的30万元当时一分钱也没有打到公司账上,那么公司破产后其他股东要承担30万元的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的大老板基本上是不用还公司破产后剩下的债务的,但如果之前不讲武德或者主动承担了保证义务则可能要拿个人财产还一部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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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破产,个人要承担责任
一、在我国,只有公司破产一说,没有个人破产。
公司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破产申请人有四类人:
第一,债务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时候,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还可以申请和解或者重整)。
第二,债权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这里注意不包括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是因为债务人的资产情况,债权人作为外人无法知晓,所以只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还可以申请重整)。
第三,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时候,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四,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还可以申请重整)。
二、个人申请破产的,仍需要偿还债务
在中国没有个人破产的说法,债权人应当向法院起诉,如果个人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个人破产会不会侵犯债权人
肯定会有一定影响的。如果个人申请破产的话。他的债务会被重新分配。还款的顺序也会变。首先会保证债务人基本的生活条件。不会让他因为债务而陷入两难的境地。而且个人可以申请破产保护。对基本的生活肯定是有保障的。当然,对债权人来说就不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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