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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误工费应该由谁负责赔付

admin1周前808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误工费应该由谁负责赔付,工伤保险条例误工费应该由谁负责修改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在我国,劳动者停工期间,误工费和护理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带薪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工伤职工经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延期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带薪停工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评定为伤残等级后,职工停止原待遇,按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期满后仍需治疗的职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带薪停工期间需要照顾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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