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劳动局不给工伤认定怎么办呢(劳动局工伤要什么材料)

admin1周前650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劳动局不给工伤认定怎么办呢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劳动局工伤要什么材料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一、受工伤后,老板不配合做工伤认定,可以到安监局报案吗

1、劳动者可以收集证据,比如:事故发生时,目击者的证词证言并签字按手印,劳动合同等材料,自己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

2、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需要受收集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然后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

3、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4、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6、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7、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8、(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9、(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10、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11、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本人工伤鉴定结论出来了,公司迟迟不去社保局申请赔偿.我怎么办

1、第一,劳动争议案件属于仲裁前置案件,所有申请事项均采取一裁两审,因此,你需要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第二,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区或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续维权

三、企业不给做工伤认定也不给看病怎么办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四、上班时间受伤,老板不给做工伤鉴定怎么办我们是私人老板

先收集如厂牌、合同、工资条等能证明与老板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

五、劳动局不认定工伤事故,到法院起诉行吗

1、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举证责任,提出不是工伤的证据。证明属实的,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能证明或者证明不足的,认定为工伤。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六、个人 工伤科不给工伤认定怎么办

1、首先,你可以叫你的工友为你做证,证明你在公司上班并有去工地工作;如果劳动局还是不做工伤认定的话,再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中确定你在公司工作,然后你给出相关受伤证据(医院相关票据等),再由劳动仲裁委员会确权;

2、再次,假使你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话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收集有关证据)。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本文链接:http://flzs.12364.com/flzs/6bbfac7064e0fdc7.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