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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有权单方面辞退员工吗)

admin6天前700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有权单方面辞退员工吗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有权单方面辞退员工吗
  2. 公司倒闭了,员工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3.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的社保断缴该由谁负责
  4. 我想交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但是以前的单位把我的劳动合同弄丢了,解除不了劳动合同咋办
  5. 公司未交满社保和安排年休假,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补偿金
  6. 在单位连续工作20年以上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有权辞退员工吗
  7. 公司事实上己解除员工劳动关系,但不出具解除证明书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有权单方面辞退员工吗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没有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愿,这个时候不叫辞退。这只是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正常情况而已。

若是作为公司辞退员工,这个将因为辞退是否合法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理由而不合法的辞退员工,是需要承担经济赔偿金。

但是劳动合同不同于一般的法律关系。可能很多劳动者也都不知道,劳动合同期限之后,用人单位仍然有可能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若是不愿意续签,这个时候还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作为劳动者可以依法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倒闭了,员工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倒闭劳动合同怎么解除,需要什么手续

一、结算工资

结算至实际工作日期,或约定的时间;转帐或现金支付,并由劳动者确认。

二、支付社保至上述日期

同一,不赘述。

三、关闭社保帐户

支付完社保后,关闭社保帐户

四、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该公司,每满一年工龄付1个月;不满半年的计半个月;半年一年间的计1年。

上述一个月半个月是指发放补偿金的量。单月补偿金数额为前12个月该劳动者平均工资。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高于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

五、开退工单或其他文件

向劳动者开具有公章的文件,载明合同解除,并可载明解除理由(破产),以方便劳动者再就业。

六、其他如果单位事先有其他违法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行为的,建议一次性了结,并于劳动者书面确认。包括但不限于常见的:

1押金--退还

2让劳动者购买制服--收衣服退钱

3扣押证件(身份证,劳动手册,技能证书等)--退还

4拖欠工资--这是大事,早点还清。

5不支付加班工资--结算支付并确认

作为单位千万不要省事懒得做上述事项或恶意不履行。切记应当支付补偿金(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书面解除的除外)。否则临破产被起诉或申请仲裁可能得不偿失。

作为劳动者盯紧单位赶紧做就是。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程序如下:

第一步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

第二步工会提出意见

第三步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步用人单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五步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的社保断缴该由谁负责

谢邀。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面临两种处罚后果:一是承认劳动合同解除,承担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二是恢复劳动合同,双方继续履行。

责任不同承担方式,在此期间的社保费用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是承认劳动合同解除,承担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

这种情况下,社保费用由劳动者自己承担。因为已判定劳动合同已解除,用人单位无需为劳动者再缴社保了。用人单位虽然是违法解除,但承担了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责任,已受到处罚了。

二是恢复劳动合同,双方继续履行。

这种情况下,社保费用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部门仍由个人承担。因为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仍需要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参保。

希望该回答能帮助到你。回答不易,对你有帮助,请给个关注、点个赞,转发给朋友们,举手之劳。

我想交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但是以前的单位把我的劳动合同弄丢了,解除不了劳动合同咋办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娄总你好,我交邻国就业的养老保险,但是以前单位把我的劳动合同弄丢了,解除不了劳动合同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其实并不是说劳动合同有了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解除劳动合同是单位的意向,所以说只要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愿意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可以补做一份劳动合同,并且开具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在这种情况下,你的个人社保关系是需要工作单位出面来进行协调和解决的,因为工作单位的社保专员是需要把你的名单从你所在的原工作单位当中去除,只有你的名单从原工作单位去除之后,那么你的社保才是一个自由的状态,你才可以自由的转移,或者说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才可以正常的参保。

并不是说你找到自己的劳动合同,那么就可以按照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的形式参保,而是必须要通过原工作单位,把你从原工作单位的名单当中去除以后才可以自由的转移自己的社保关系,这种情况下才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参保个人的社保待遇了。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公司未交满社保和安排年休假,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补偿金

公司未安排交满社保和安排年休假,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补偿金,对于你这个问题,我仔细看了你的描述,但问题还是没有描述清楚,如果单从公司没有缴纳社保的原因来离职,这是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补偿的,疫情期间没有上班,补发70%的工资也是成立的,对于没有安排年休假要求补发双倍的工资,实际上应该是300%的工资,这也是符合国务院514号令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第一,公司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没有缴纳年份的社保。

你是2016年12月进入公司,公司是从4月份开始缴纳社保,那么这个4月是从哪一年的4月开始缴纳的没有描述清楚,如果是从今年4的月才开始缴纳的社保,那么你以公司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在公司工作期间,应当缴纳而没有缴纳的社保,同时承担滞纳金,这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公司是从2017年的4月开始缴纳社保,一直到你离职前社保都是缴纳了的,那么只能要求公司补缴从2017年1月到3月的社保,估计公司当时是以试用期为由才没有缴纳的社保。

第二,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对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规定的执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的范畴。当然按照这一条的规定,也要看你的社会保险公司是什么时候开始缴纳的,如果公司从2017年4月份开始缴纳社会保险,那么你根据三十八条件辞职的理由就不充分,因为公司从2017年1月到你辞职前都是缴纳了社会保险的,至于没有缴纳的几个月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但按照三十八条辞职应该得不到支持;如果公司是从今年4月才开始缴纳社保的,那么按照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辞职的,要求给予经济补偿的依据才是比较充分,可以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给予经济补偿,这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

第三,关于年休假要求给予10天双倍的年休假工资问题。

对于年休假的问题,一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执行还是比较好的,但是民营企业很多都没有执行,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即国务院第514号令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根据你到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你在2018年和2019年各应该享受每年5天的带薪休假待遇。我们通常的做法不是由公司来安排,而是由个人根据部门工作的情况,按照公司的请假审批程序请年休假,如果你没有主动请年休假,一般公司是不会主动安排的。如果你个人提出要休年休假,但是单位不同意的,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所以这个年休假的报酬不是双倍,而是三倍,当然这也是可以列入劳动仲裁范畴的。

第四,关于疫情期间的工资问题。

今年疫情期间,的确给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带来一定困难,2月到3月期间由于没有上班,公司也没有发工资,很多单位的做法是对于疫情期间没有上班,适当扣或是减少工资标准,这也是比较合情合理的,员工也能理解。至于补发的比例是多少,这个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最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职工工资保障水平,如果列入劳动仲裁我个人认为也是合理的。综上所述,根据你描述情况来分析,主要争论点还是是否符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的标准,由于你所说的4月份开始缴纳,这个4月份属于哪一年的4月份没有描述清楚,所以这是影响劳动仲裁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除了经济补偿以外的其他要求,都是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精神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在单位连续工作20年以上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有权辞退员工吗

真心谢谢悟空的邀请!

题主,我很高兴为你解答。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做一个澄清:工作20年以上,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等于说就是用人单位的终身员工,只是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但用人单位仍可以解除动合同。

我的回答是:可以解除,但要区分是合法解除还是违法解除,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合法解除的情形为:

劳动合同法39条。39条是劳动者有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这里就是强制辞退,并且不用补偿。劳动合同法40条。40条属于法定调岗的情况及签订时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发生而不能履行的情况比如公司注销了等,用人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条是预告辞退,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41条。41条属于裁员的条款,只是说明应当优先留用20年以上的老员工,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员工,但只要实体和程序都合法的话,20年以上的老员工也没有例外。这条是裁员辞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法定不能解除的情形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42条,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

第三,如果不按照上述第一、第二规定的情形,去真实履行劳动合同而解除的话,都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也就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大凡田,16年HR,专研劳动类法规,悟职场,觅洞见,乐分享。谢谢【关注】,欢迎提问、转发、交流!

公司事实上己解除员工劳动关系,但不出具解除证明书怎么办

对你的提问,根据法律作如下解答:

补充一点你所说的事实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单位的书面通知,建议你可以先搜集证据后提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确认一下解除的事实。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义务即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因此,单位跟你解除了劳动关系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违法行为。

2.对于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该规定,你可以:

①向属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改正。②如果由于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你造成损害的,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或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赔偿由于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由此给你带来的损失,常见的就是导致你无法入职新单位,造成工资收入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单位赔偿给你。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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