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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多少年以上(刑法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怎么认定的)

admin7天前589

大家好,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多少年以上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刑法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怎么认定的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多少年以上和刑法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怎么认定的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毁坏农业灌溉什么罪
  2. 破坏农业生产经营罪是多少条
  3. 刑法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怎么认定的
  4. 佛山高明李锦星判了多少年
  5. 破坏生产经营罪情节严重如何界定
  6. 毁坏青苗破坏生产经营,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怎样计算赔偿

毁坏农业灌溉什么罪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根据“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的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

破坏农业生产经营罪是多少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6条予以处罚。

刑法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怎么认定的

破坏生产经营罪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生产经营,就其范围而言,非常广泛,如工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副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与这些产业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建筑业、运输业、第二产业、商业等。就性质而言,既包括国有的,也包括集体的,还包括个体的、私有的、外资的等。只要属于生产经营,不论其属于何种性质,对之加以破坏的,都可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其他方法则多种多样、如切断电源,破坏锅炉、供料线,颠倒冷热供给程序、破坏电脑致使生产指挥、工艺流程产生混乱,以影响工业生产、破坏农业机械、排灌设备、农具,毁坏种子、秧苗、树苗、庄稼、果树、鱼苗等,毁坏农业生产;破坏运输、储存工具,影响商业经营,等等。至于其方式,则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砸碎、烧毁,又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如明知有故障而不加排除。但不论方式如何,采用的手段怎样,破坏的对象都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联系,破坏用于生产经营的生产工具、生产工艺、生产对象等。如果是毁坏闲置不用或在仓库备用的机器设备、已经收获并未用于加工生产的粮食、水果,残害已经丧失畜役力的待售肉食牲畜的行为,则由于它们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联系,因此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定罪刑。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其他个人目的,一般是指出于个人恩怨而产生的不正当心理追求,如憎恨、厌恶、不满等。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如因受到领导或他人的批评而产生不满,自己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产生不满,嫉妒他人的成绩而心怀不满,与他人发先冲突而心生不满,以及厌烦工作而产生不满,等等,行为人只要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给生产造成较大破坏的,即构成本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汇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应当定罪处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破坏生产经营造成直接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

2、破坏重要机器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

3、犯罪动机、手段恶劣,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的;

4、造成生产、经营停顿,给生产、经营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重大的。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一种情形,只要行为人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二种情形,只要行为人破坏生产经营的次数达到三次以上,既使数额不满五千元,也可立案侦查。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三种情形,行为人纠集他人实施破坏,只要人数达到三人以上就可立案侦查。

佛山高明李锦星判了多少年

人民法院判决李锦星有期徒型22年,罪名是非法采矿罪,寻畔兹事罪,扰乱治安罪数罪半罚,并被罚款人民币四佰四拾一万

破坏生产经营罪情节严重如何界定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如何量刑,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酌情确定。《刑法》规定: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毁坏青苗破坏生产经营,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怎样计算赔偿

1、破坏青苗价值不大的:给予治安处罚,同时赔偿损失,损失数额可以请农业或农林部门评估,根据上一年度的同类农作物价值和本年度的情况综合确定。

2、如果故意损坏青苗价值较大,还涉嫌故意破坏生产经营罪,应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应负责民事赔偿。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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