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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没达成一致前,单位可以断掉员工的社保吗有何依据
-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用工单位吗
- 解除合同的十大技巧
- 在哪种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当天直接走人可以吗
- 公司要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要通知员工有何依据
- 劳动合同未解除是否可以入职新单位,需要注意些什么
- 合同中,若有变故,需提前6个月通知乙方。甲方是否可以终止合同
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没达成一致前,单位可以断掉员工的社保吗有何依据
不可以。其原因和依据如下:
首先,从逻辑上看,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双方之间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职工既然仍然是单位的员工,单位的老板就有责任履行对员工的义务。而依法缴纳应由单位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之一。因此,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单位是不能断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的。
其次,从劳动合同法角度看,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单位给员工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是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裁决书,或者是法院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判决书。在没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如单位不能证明与你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则应当继续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单位断缴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单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从社会保险法的角度看,境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你所在的单位如果未按时为你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你可以向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反映,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会依法责令你所在的单位为你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可责令单位从欠缴之日,按天数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单位逾期仍不给你缴纳的话,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局会按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对你的单位处以罚款。
因此,无论你与单位是否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只要单位没有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没有解除,单位就仍然有义务继续为你缴纳应当由其承担的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单位执意不给你缴纳,你可以通过行政举报和劳动仲裁去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用工单位吗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视原因而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要看因为什么原因,依据那条法律规定解除。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自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协商的协议解除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二、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解除合同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因合同履行中情况变化解除合同劳动合同履行中,可能因为劳动者自身的原因,也可能因为用人单位经营问题,也可能因为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造成工作条件的改变问题,导致劳动合同难以继续履行,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因为情况变化解除合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情况变化,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解除合同的十大技巧
用人单位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一点要注意以下10点!
1、准确表达“解除劳动合同”
避免用词不当,协议无效
劳动合同协议中表述词一定要准确,不能用“准备解除”、“即将解除”、“希望解除”等一系列词语,这样用词表示了对未来事件发展的期待,但并不是对协商一致结果的表述,协议因此失去为解决问题而签订的初衷,直接影响解除协议效力。(要直接表达为“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敲黑板!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一定要规范!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其他合同的终止会带来的法律效果不一样,甚至基于不同情况下的终止都会有些许差别,解除劳动合同有很多有些HR不注意,一不小心套用一般的“终止合同”协议范本,可能直接导致劳动合同终止而纠纷不止。
2、明确协商解除的提出方
实际情况中,大多是因为用人单位提出而协商解除,部分是由劳动者提出。提出人不同,不会影响劳动合同解除的效果,但决定用人单位是否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支付金额、失业金等,所以这时候协商解除的提出方至关重要。
在拟定解除协议时要结合具体情况充分考虑经济补偿,进行约定。在双方协商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这就需要用人单位要充分考虑周全,避免不必要的劳动争端。
3、约定劳动合同解除的具体日期或时间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解除时间有两种:一种是双方签署解除协议时劳动合同解除;
二、签署解除协议后的某个时间点(或某个期限后)双方劳动合同解除。
解除协议应写明解除的具体时间,如果解除时间写到某日,参照《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时间为该日的二十四时。如果是协定即日解除情况下,为避免双方签章后当日可能产生问题,可以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劳动合同即解除”。
4、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在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中,除法定补偿外,还可能包括加班费、社保、公积金、未休年假等其他补偿金。这些是分别列项,还是一揽子支付加无争议条款兜底?需要用人单位考虑清楚。
2.支付金额、币种:经济补偿金额最好同时用大小写写明,币种如无特别约定,则为人民币。
3.税前或税后:经济补偿的税金由谁承担?双方需要在解除协议中要说明个税承担方。
4.支付时间和方式: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应在办结工作交接时用人单位支付。但是,实践中双方需要对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时间和方式作出明确约定,一次还是分次支付,汇入的具体账户最好为员工本人工资账户,如果不是则更要写清楚。
5、协商解决工资支付截止日、社保、公积金缴纳截止月份
鉴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双方通常约定最后工作日,但是工资支付的最后日期可能与最后工作日不同,建议约定明确,具体到日。
社保和公积金缴到哪个月份也要约定清楚。如果双方商在解除后仍要缴纳一段时间社保或公积金,则双方要对社保和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承担部分分别约定清楚,由谁承担,怎么支付。
6、对年休假、奖金、提成奖金等事项作出安排
这几项通常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会发生争议的地方,年休假如未提前安排,则在要约定补偿金额;年度奖金是否支付,情况如何。
提成奖金问题相对复杂,可能涉及未回款部分奖金,则双方约定奖金支付规则。
7、点明无争议或弃权条款
这是解除协议中的又一关键点。
注意,这一条款的表达方式可以灵活处理,但最终一句话不可少,“本协议签署后,除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外,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不过,即使有这样一个总括性条款,员工在签署后还是会想起来有些什么事情没有了解清楚找到公司,因此,建议在此处尽量列出没有争议的具体项目。
8、交接时间和方式
员工离职后,如果交接不到位,会对后续工作开展造成麻烦。所以在《协议书》中一定要写明交接时限、指定交接人、交接内容和交接方式等等。
一般用人单位有交接制度和流程,可以约定按交接流程办理。如果有特殊需要交接的事项,则要清晰约定具体交接方式、要求和交接时间。
9、竞业限制义务启动
如果双方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则劳动合同解除后是否启动竞业限制以及有关竞业限制具体要求和竞业限制报告义务、竞业限制补偿支付等要再次做出说明。
即使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很清楚,最好此处也要重点提示。有必要,也可以另行签署文件。如果之前双方没有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也可以就竞业限制事宜进行协商和约定。
10、保密义务和不侵犯利益约定
所谓的“保密”,一方面是合同履行期间获取商业秘密信息的保密责任的重申,另一方面是关于本次协商解除及《协议书》内容作为保密事项,要求劳动者保密。
同时,在协议中,通常也得要求员工不进行有损用人单位相关名誉和利益的行为。
除上述重点内容外,解除协议书中通常还约有主体条款、离职手续条款、协议生效条款、协议语言文本条款等一般条款。除此,如双方还有就特殊事项的约定,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疫情面前,员工们大多能体谅企业,甚至自愿降薪与企业共患难。
但在共抗疫情背后,有多少企业只是想趁机变相裁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企业与员工成了利益共同体。
既然是共同体,更多地应该想的是“共度”,一起等疫情结束。
因为疫情之下,没有赢家!
在哪种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当天直接走人可以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试用期满以后,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的,符合法定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比如企业克扣劳动者工资,强迫劳动者从事其他危险工作,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
另一种情况,在不存在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向企业提出。否则企业可以追究劳动者的赔偿责任。比如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招聘所发生的费用,培训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员工突然离职给企业造成的其他直接损失。
公司要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要通知员工有何依据
我说你听,每天学一点劳动法
你说的没错,公司解除必须通知员工,意思表示到达员工时生效,劳动合同解除;或者通知中解除的日期晚于通知到达日期的,通知中的日期为解除日期。
但是并不表示通知生效时,内容一定要让员工看到、听到!
通知是一种行为,将公司自己的意思表示通过一定载体送达员工。送达有很多种方式,电子邮件、普通邮件、即使聊天工具等等。
特别容易让人误解的是,事先员工填写了送达地址确认书,确认书中明确了收件人、收件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号码…那么公司通过这些信息进行通知,员工并不一定会立即知道通知内容。
有的员工在填写上述信息的时候,考虑的因素很多,不想把暂住地等隐私信息全盘透露;有时更换了通讯信息没有及时告知公司等等,都可能造成不能及时获悉公司通知内容。
劳动合同未解除是否可以入职新单位,需要注意些什么
不可,或需要公司辞退单,就可以,或辞职批文
合同中,若有变故,需提前6个月通知乙方。甲方是否可以终止合同
合同约定,若有变故,需提前6个月通知乙方。这个约定,并不意味着甲方可以在提前6个月通知而终止合同,以及其不负违约责任。所以,假如甲方提前6个月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则乙方有权向其主张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对方不同意,乙方应诉上法庭,用诉讼方式解决。可见,这种“若有变故,需提前6个月通知乙方”的条款设计,是多么的任性,根本就是对甲方设下的陷阱!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