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强制执行的文书有的类型根据不同的机关法律文书也各不相同,如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等。
一、
可以强制执行的文书有哪些类型
可以强制执行的文书有的类型如下: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决定书、财产处罚决定书以及具有财 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2.仲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
3.公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
4.行政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处罚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
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及执行令;
6.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
二、
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书怎么写
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申请书的写法如下:
1.事实与理由部分,简要地叙述原案情和处理结果,并说明现在的执行状况,同时要阐明强制执行的必要性;
2.请求目的,在叙述事实,论证理由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明确的请求目的;
3.当事人栏,注明自然情况,自然人要列出姓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
三、
强制执行怎么申请
强制执行的申请方式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