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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解除在何时可以行使执行权(终本执行是什么再次执行有期限吗)

admin5天前749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法定解除在何时可以行使执行权,以及终本执行是什么再次执行有期限吗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执行案子如何结案
  2. 终本执行是什么再次执行有期限吗
  3. 法院执行局终止本次执行的被执行人会移出失信人名单吗
  4. 民事诉讼,终审超四年了,如何申请执行需要找回原来的律师吗
  5. 法院受理的案子对方未执行,法院会自动结案吗
  6. 法院立案执行后法院会多久会开始执行工作

执行案子如何结案

债权人的钱是通过劳动挣的血汗钱,不是大水冲出来的,老赖使用各种规避方法转移资产至他人名下,良心给狗吃了。再想利用破产法逃避债务,天理难容。建议国家恢复父债子还,才符合我国国情。

终本执行是什么再次执行有期限吗

所谓终本,就是终结本次执行的意思。

现在的执行制度要求半年内执结,并且从上到下都有各种指标要求,因此很多执行局在执行案子的时候,“终本”就成了完成业绩的法宝。终本的案子,计入执结的案子,因此好多案子(70%以上)没有执结,但是法院对外公布的执结率非常高(几乎10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a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b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c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d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e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且未履行完毕的;f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群体,执行法院已经给予其适当救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就案件是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进行合议。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

1、终本以后,如果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时间、期限、次数的限制。

2、原来判决书确定的权益依然有效。

3、如果有证据证明,执行局的终本操作不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或者通过法院官网的法官违法办案投诉系统投诉。

4、终本期间,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维持对被执行人的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措施。

法院执行局终止本次执行的被执行人会移出失信人名单吗

所谓终本,就是终结本次执行的意思。

现在的执行制度要求半年内执结,并且从上到下都有各种指标要求,因此很多执行局在执行案子的时候,“终本”就成了完成业绩的法宝。终本的案子,计入执结的案子,因此好多案子(70%以上)没有执结,但是法院对外公布的执结率非常高(几乎10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a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b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c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d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e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且未履行完毕的;f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属于特困群体,执行法院已经给予其适当救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就案件是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进行合议。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

1、终本以后,如果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时间、期限、次数的限制。

2、原来判决书确定的权益依然有效。

3、如果有证据证明,执行局的终本操作不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或者通过法院官网的法官违法办案投诉系统投诉。

4、终本期间,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维持对被执行人的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措施。

民事诉讼,终审超四年了,如何申请执行需要找回原来的律师吗

如果一直没有申请强制执行,现在很难申请了。申请执行必须你本人或委托律师进行,如果你没有委托律师代理,律师不可能未经你同意背着你申请的,找到他也没有什么意义

法院受理的案子对方未执行,法院会自动结案吗

这是不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从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来看,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员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是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则属于违法解除行为,职工可以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但是,因为职工属于被执行人,其工资收入是可以作为被执行的对象。法院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协助执行,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当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被执行人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所以,职工的工资在保留基本的生活必须费用之后,其余款项应当用于履行判决义务。

法院立案执行后法院会多久会开始执行工作

【执行律师意见】法院其实立刻就会开展,不一定跟你联系!催进度时间表在这边!快来看下!

法院会怎么执行?什么时候执行?

从办案经验来看,按照时间顺序,跟大家讲法院会做哪些事:

1、财产查询(执行立案后,1到3周)

主要是查询对方名下存款、本地房产、车辆。

通过执行网络系统查控的,往往会在第1周到3周内结束。

立案后第3周左右,我们可以打电话询问财产查询情况。

2、财产控制(查到财产后,1到2周)

法院将对查到的账号进行冻结,对房产、车辆进行查封。

当查到财产后,法院会视财产种类,安排财产查封的时间。

我们一旦了解,法院已经查获财产信息,要当天催促其推进查封工作。

3、财产处置(控制财产后,时间不定)

主要就是对房产、车辆的拍卖,对存款的扣划。

其他财产可能处置方式要视情况而定。

没有处置障碍的财产可能会比较顺利。

比如存款会当日扣划,房产、车辆的处置流程大概在2到3个月左右。

这个过程可能遇到处置障碍,一定要留心。一旦障碍无法排除,可能就遥遥无期了。

4、执行制裁(执行结案前)

包括上黑名单、曝光、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

【总结】想要执行快?那就多催催!如果有专业执行律师的话更好!能帮助你见招拆招!

我是办了一千多个执行案件的陈律师!

关注我!强制执行不迷路!

关于法定解除在何时可以行使执行权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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