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没有签字算犯法吗怎么处理和公司开了罚单,但是我没签字,直接从工资里面扣了1000元,而且也没有任何凭证给我,怎么解决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没有签字算犯法吗怎么处理以及公司开了罚单,但是我没签字,直接从工资里面扣了1000元,而且也没有任何凭证给我,怎么解决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村代表会议记录没有签名手印有法律义意吗
没有签名手印就真的没有法律意义。一般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就村里的重大事情进行讨论,基本上是要做到人人发言的。每个人是什么意见,么子想法,会议记录人都会如实记录,以便备查。
大家发言完毕后,会议主持人将大家的发言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形成最终大家都认同的意见,进行举手或不记名投票表决,举手过程中是要拍照做视频的。
投票表决过程也就是民主集中制的过程,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达成意见,签名按手印。说白了,签名按手印后也就为村里重大项目的执行承担法律责任了,所以也就才有法律意义。
农村建房如果邻居不肯签字走什么法律程序
不管哪一条法律,都没有规定农村建房必须经过邻居签字才能审批。只是个别地方政府,为了减少农村建房中的邻里纠纷,制定了农村建房必须经过邻居签字同意这一土政策,这些地方政策的立意是减少纠纷,但是于法无依,把矛盾转嫁的建房的农民身上,往往又人为地制造出邻里纠纷。
应该说,农村大多聚族而居,邻居间的关系一般相处比较融洽,在融洽的环境下,农民建房让邻居签字还比较容易办到。并且,农村建房也必须照顾四邻的基本利益,不能影响四邻的通风、采光、出行等基本功能,邻居签字同意,确实能有效缓解矛盾。但是,农村世代居住在一个村子里,总有一些邻里之间难以相处,或者有世仇,或者有新的矛盾,如果建房必须要通过邻居签字才能审批,那无疑会纵容了一些无赖邻居,给建房的农民带来很大难处。
按照国家规定,农村农民要建房住房,主要经过个人申请、现场勘查、村委会审查、审核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乡镇国土所和镇村建设办公室现场放样,用地申请人即可邻居批准的面积和具体的放样开工建设。建设完工后,再由乡镇有关部门验收,没有疑义的即相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所以,如果地方政府规定了农民建房必须经过邻居签字,而有的邻居的拒不配合,不予签字,这时候建房的农民应该找村委和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他们予以调解,责成邻居签字确认。
如果调解不成,而地方政府因邻居不签字而拒绝审批,申请建房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将当地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当地政府这一于法无依的规定,裁定符合条件的申请建房人根据审批的面积和四至八道开工建设,完全可以无视无赖邻居的不合常规的要求。总之,建房是大事,也是喜事好事,建房后和邻居要长期近距离接触,低头不见抬头见,尽量要处理好邻居关系,这样大家才能开心生活。但是,对于一些无赖邻居,不能一让再让,必须用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开了罚单,但是我没签字,直接从工资里面扣了1000元,而且也没有任何凭证给我,怎么解决
你好,我在工厂从事来十几年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罚款是很多工厂处罚员工的手段之一,可能工厂觉得“警告”这些不痛不痒的处罚没有效果,只有罚款才可以。实际上,现在相关法律早就规定企业是不能进行经济处罚的,但很多公司仍然乐此不彼,采用经济处罚,还有聪明一点的公司,才有捐款的方式来代替处罚,而这种变相的经济处罚也不是合法的!
现在公司采用经济处罚,只会认定为克扣工资,没有其他的理由!不管公司是罚款也好,还是变相“乐捐”也好,基本上就属于克扣工资,即便公司有千万种理由,也没用。那么克扣工资,就是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员工以这个理由被迫离职,公司是要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的。
如果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公司不能直接罚款!有的公司说,难道员工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都不能要求员工赔偿损失了吗?公司当然可以提出要求,但在未经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的,除非是通过法律途径。为什么呢?因为这里牵扯到几个问题,在公司和员工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不是公司说了算,也不是员工说了算,这些都要第三方来认定。
一、造成损失的责任,到底是不是这个员工造成的!
二、造成损失,这个员工到底承担全责,还是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承担多少比例!
三、造成的损失数额具体是多少!
如果公司开了罚单,你没有签字,公司直接扣1000元,且没凭证,我们该怎么办?简单直接的说:这就属于公司克扣工资!
因为公司直接在工资当中扣除,所以即便没有凭证,这也是有效的证据了,前后工资一对比,就很清晰的看出来了。
那么公司这样强行做,我们该怎么办呢?
一、还想继续在这家公司工作。那么只能默默忍受了,没啥好说了!因为一旦你提出异议,基本上公司就要各种套路整你了,你也没办法继续做了。
二、如果你不想继续在这家公司做了。那么可以带上劳动合同,扣工资前后两个月的工资记录和工资条,直接以公司克扣工资为由被迫离职,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克扣的工资。
总而言之,公司的这种做法肯定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那么具体怎么处理,要根据自己的想法来决定。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副职领导和正职领导不和,在报销旅差费问题上故意不签字怎么办
多年前,我们县有一个局长,在和司机出差的时候,车子出了问题,在异地修理,花了6000多块钱。回来之后,单位司机拿发票报账,分管财务的副局长说车子才买了没多久,在领导审核一栏上,说自己不敢签字,怕出问题。
都知道,那位副局长肯定不是针对单位的司机,而是针对局长。意思是副局长怀疑局长和司机串通,找个修理厂开的税票报账,然后进自己的口袋。
司机没有吱声,毕竟自己只是单位的司机,没必要跟副局长争论什么解释什么。于是,司机去向局长汇报。局长也没说什么,只是拿叫司机把发票放到办公桌上。
局长打电话,让副局长到一趟办公室,问为什么不愿意在修车费用的发票上签字。副局长说出了自己的理由,说单位的车子才买了一年多,即使出问题也不应该一下子花费6000多块钱去修理吧。
局长说,修理厂的师傅说,是车子的电机出现了问题,然后把车子的电机拆了下来修理,所以花了6000多块钱。局长还说,好好的车子,谁也不希望出问题,可是出了问题,总得要修好吧。
可是,局长这样解释清楚了,那副局长还是不愿意签字,他说他不想担这个风险,要签叫另一个副局长签吧。如此一来,就很尴尬了。局长也没说什么,让副局长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就是了。
过了几天,局长通知两位副局长、办公室主任(会议记录员)开领导班子会议。会议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重新调整领导班子的分工。当然,局长作为单位的一把手,负责局全面工作。主要调整内容就是把财务股分管领导,由不愿意签字的那位副局长分管,调整到另一位副局长分管。
局领导班子会议之后,局长又马上主持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宣布了关于领导班子分工调整的决定。局长还吩咐办公室主任,马上拟出来领导班子分工的文件,盖上单位公章,送一份到县委组织部备案,马上生效。
辛酸职场写在最后:
1、在体制内,副职领导和正职领导不和,在报销旅差费问题上故意不签字的情况虽然很少出现,但是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我所举的我们县一个局长和副局长的例子,和旅差费故意不签字是相类似的。
2、在体制内,单位的正职是法人代表,拥有财务签字权、人事任免和调整的权力。因此,由于正职和副职不和,副职就故意在发票报销上不签字,并不是明智的做法。
3、而作为单位的正职,最简单最直接的解决方法就是调整领导分工,让不愿意签字的副职不再分管单位财务,也就不涉及到他是不是愿意签字的问题了。
4、当然,有一个核心的问题,我必须要说清楚,那就是正职的发票,保证是正规的,合法的支书费用或者是在可报销范围的。不然,如果副职有理,还闹起来,那正职也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5、在体制内,团结很重要。记得以前有一位省委书记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就是《团结也是一种生产力》。
都看到这里了,点个赞,关个注才走呗!谢谢了!
刑事案件被告人笔录无当事人签字是否有效有什么法律依据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被告人拒签的,侦查人员可以注明,只能说明被告人认罪态度不好,另一种情况是侦查人员忘记让被告人签,这种情况极少,主要还是以被告人当庭供述为准,只有被告人当庭翻供的,才宣读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
出售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未签字,合同一定无效吗
自然不是。
因为房产登记原因,导致原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能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而对于《物权法》来说,物权是以登记为准,导致配偶单方具有转让房产的现实可能性。
所以,对于单方出售房产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所以,合同法规定的是追认生效。但是,司法解释已经改变对无权处分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对于这个单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属于无权处分,但仍然属于有效合同。
之所以会作出改变,主要是为了维护买方的利益。因为对于这类无权处分行为,大都是卖方所致。而一旦认定为无效合同,那根据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作为买方所能得到的赔偿那边相对较小。若合同有效,作为买方则可以主张赔偿,获得更大的利益。
用人单位的考勤表,没有劳动者的签字确认,合法有效吗明确的法规条款
员工可以查看,无相关法律规定,因为法律不会对公民每一件事情都做规范。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事先约定或章程规定考勤表要员工签字才能认可,如果没有员工签字,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并未事先约定或章程规定,考勤表需要结合其他相关证据才能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