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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存的钱能退吗怎么办(在看守所存的钱能退吗)

admin1周前1374

大家好,关于在看守所存的钱能退吗怎么办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在看守所存的钱能退吗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看守所没用完的钱可以退吗
  2. 在看守所存的钱能退吗
  3. 看守所存的钱能退吗
  4. 在看守所交的钱还能退回来吗
  5. 看守所上的钱出来能退吗
  6. 看守所出来钱怎么退款
  7. 看守所的钱没用完怎么退

看守所没用完的钱可以退吗

可以退。看守所为嫌疑人建立个人账户存储钱款,账户内存款属于嫌疑人个人财产,嫌疑人被释放从看守所离开时,看守所有义务退还现金。

法律依据: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二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在看守所存的钱能退吗

在看守所存的钱一般能退。看守所对人犯人寄存的财物应当指定专人妥为保管。一般情况下人犯出具相关字据即可领取寄存财物;如果看守所保管不善损坏、丢失代管财务的,还应照价赔偿;如果人犯死亡的,其财物应按规定通知其家属领取。但如果脱逃人贩一年后未捕获归案的,对其财物应当予以上缴。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确实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财物的,应当经过看守所所长批准。人犯领取财物时,应当出具字据。

第五十条

对人犯的财物要指定专人妥为保管,存放专用库房。除不可抗力外,代管的财物如有损坏、丢失,应当照价赔偿。不易保存的物品,应当交由人犯家属领回或者由办案机关酌情处置。

第五十一条

对脱逃人犯的财物,应当暂时保管。一年后人犯未捕获归案的,上缴财政部门处理。

对死亡人犯或者已执行死刑的罪犯的财物,应当按规定通知其家属领取,路远无法领取的也可代为寄去。如无家属,或者在一年内无法通知和寄送以及通知后逾期一年不来领取的,上缴财政部门处理。

上缴财物的收据,要归入人犯档案保存备查。

看守所存的钱能退吗

法律分析:可以。看守所属于国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执法机关,在押人员伙食由国家负责,其生活条件并不优渥,日常生活用品需自费购买。如需给在押人员账户存钱,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前往看守所内勘处办理。账上结余,可以在出看守所时提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四条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人犯的劳动收入的支出,要建立帐目,严格手续。

在看守所交的钱还能退回来吗

法律主观:

在看守所存的钱一般能退。看守所对人犯人寄存的财物应当指定专人妥为保管。一般情况下人犯出具相关字据即可领取寄存财物;如果看守所保管不善损坏、丢失代管财务的,还应照价赔偿;如果人犯死亡的,其财物应按规定通知其家属领取。但如果脱逃人贩一年后未捕获归案的,对其财物应当予以上缴。

看守所上的钱出来能退吗

法律分析:看守所属于国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执法机关,在押人员账目上未结余的金钱可以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二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未成年犯,由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看守所出来钱怎么退款

给的在押人员上的东西就四样,衣物,被子,信件,钱,可以向在押人员账户存款,现金由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可向存款处询问到账时间。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代为执行。

法律分析

给里的人存钱,出来后会有账单明细,根据法律规定,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执,一份连同财物一起保存,人犯在羁押期间确实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财物的,应当经过所长批准,人犯领取财物时,应当出具字据,对人犯的财物要指定专人妥为保管,存放专用库房,除不可抗力外,代管的财物如有损坏、丢失,应当照价赔偿。不易保存的物品,应当交由人犯家属领回或者由办案机关酌情处置,对脱逃人犯的财物,应当暂时保管,一年后人犯未捕获归案的,上缴财政部门处理,对死亡人犯或者已执行死刑的罪犯的财物,应当按规定通知其家属领取,路远无法领取的也可代为寄去,如无家属,或者在一年内无法通知和寄送以及通知后逾期一年不来领取的,上缴财政部门处理,上缴财物的收据,要归入人犯档案保存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看守所的钱没用完怎么退

【法律分析】:看守所的钱没用完,人收监了。看守所会把钱转给监狱或退给家属。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羁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四十九条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执,一份连同财物一起保存。

人犯在羁押期间确实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财物的,应当经过看守所所长批准。人犯领取财物时,应当出具字据。

第五十条对人犯的财物要指定专人妥为保管,存放专用库房。除不可抗力外,代管的财物如有损坏、丢失,应当照价赔偿。不易保存的物品,应当交由人犯家属领回或者由办案机关酌情处置。

第五十一条对脱逃人犯的财物,应当暂时保管。一年后人犯未捕获归案的,上缴财政部门处理。

对死亡人犯或者已执行死刑的罪犯的财物,应当按规定通知其家属领取,路远无法领取的也可代为寄去。如无家属,或者在一年内无法通知和寄送以及通知后逾期一年不来领取的,上缴财政部门处理。

上缴财物的收据,要归入人犯档案保存备查。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在看守所存的钱能退吗怎么办和在看守所存的钱能退吗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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