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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忘了报工伤30天内怎么办呀(劳动局工伤认定超时怎么办?)

admin1周前927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单位忘了报工伤30天内怎么办呀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劳动局工伤认定超时怎么办?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我给私人老板打工,工伤了,需要休息两个月不能做事,请问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2. 12333解决工伤问题最快多久受理
  3. 领导劝我不报工伤,现在他们不履行承诺赔偿,该怎么办?
  4. 工伤认定结果没出来药费怎么报销
  5. 劳动局工伤认定超时怎么办?
  6. 如何给领导汇报工伤情况
  7. 工伤职工住院备案审批表过期了怎么办

我给私人老板打工,工伤了,需要休息两个月不能做事,请问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你首先应该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社保部门会告知你如何写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哪些相关材料。一般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书、劳动合同、发生工伤的证明材料、医院就诊的发票病历、你个人的身份证等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等等。然后,还需去有关伤残鉴定部门去鉴定伤残的等级,这些社保部门工作人员都会告知你的。

你发生的工伤已经社保部门认定后,如果你的私人老板已经给你投了工伤保险的,费用及有关补偿则由社保部门依法来支付,如果你的老板没有给你投工伤保险,这些费用及补偿则由私人老板依法承担。

具体该补偿多少,该如何休假,社保部门都会依法告知你具体相关事宜,具体会体现在社保部门的行政决定书里,这个书面材料到时也会给到你,这些有关的法律法规都有相应规定。

12333解决工伤问题最快多久受理

如果你在一个企业里面受到了工伤伤害,你就打么12333来处理工伤多久她才受理?,12333他不会直接受理,他会给你指明一个科室那就是社会保障局的工伤科,你到社保局的工伤管理科怀孕你是怎么在工地上受了伤的情况?,以及要提交有关证据工伤科经过审核后才能受理大概在15个工作日

领导劝我不报工伤,现在他们不履行承诺赔偿,该怎么办?

说说我看法吧,我也是受过工伤的,工作受伤我觉得不能拖着不解决,拖着只能对老板或者领导有利,你们领导不履行承诺,你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受伤一年之内,自己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报工伤,或者走法律程序。

首先要尽量收集自己受工伤的证据,文件或者工友同事证明,住院的病例,也可以自己先去劳动部门咨询一下看看,需要什么材料,可能不同的城市需要的材料会有一点差异,要是公司或者领导不配合,我觉得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走法律程序,走法律程序应该是能把赔偿最大化,要是协商解决肯定双方都有让步,我个人觉得应该和领导协商一下,看看怎么解决,协商不了可以自己去劳动部门认定工伤,最后不行只能走法律程序了,但是要尽快解决,不能拖。

最后的解决方法,还得看自己的意愿,可能为工作或者别的原因,伤者大多少都会忍让,使自己应得的利益受损,解决的方法我觉得有三种,和公司或者领导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自己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最后就是走法律程序,也欢迎有处理经验的,提出自己的好办法。

工伤认定结果没出来药费怎么报销

工伤认定结果还未出来的,医疗费用暂时不能申报。若认定为工伤的,则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即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报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劳动局工伤认定超时怎么办?

这个问题其实是关于普及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得,那我就给一些上班族做个科普。

1.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长

《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申请主体,对申请时限也作了不同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上述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30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当然,特殊情况下申请时限延长的除外;第二种情形是1年,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起。

对于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这一问题,一般认为,既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的时限作了详细的规定,那么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工伤,是对自身权利的懈怠,因而也就失去了享受工伤待遇的机会。

2.申请工伤认定超时限如何维权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可见,你虽然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但因已超过了一年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因此不能再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实践中,若您所受的伤害是因为您所在单位员工的职务行为造成的,那根据上述规定,该责任应当由您所在的单位承担。如果因为单位的原因没能及时的申请工伤认定,那该责任亦由单位承担。

综合上面的介绍,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个人应该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遇到此问题很现在的你解答疑惑。

如何给领导汇报工伤情况

兹有xx县xx中学职工xx,女,汉族,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

xx年7月参加工作,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为副校长,分管教学,语文骨干教师,任初三年级1xx班、1xx班语文课,每周每班5节课。因x年x月x日星期二早上6:30,副校长照常到教学区视察学生,招呼学生食用营养餐,坐班上课,开展一天的紧张工作。

上午第一节课在办公室坐班备课,第二节上1xx班语文课,第三、四节继续到坐班;下午第一节上1xx班语文课,第二、三节坐班检查指导教师备课;晚上自习课到1xx班辅导学生,xx结束辅导后,刘副校长急匆匆的从三楼准备赶回宿舍照顾读小学的女儿吃晚饭、睡觉。可能是因为劳累了一天导致身体不支,当下到最后四级楼梯时不小心绊倒,后背着地,倒地后无法动弹,被后面下来的老师看到后,立即报告校长,联系家属,当晚送往xx县人民医院,医院确诊为第11胸椎骨折。

经xx中学校委会x月x会议讨论研究,认为副校长是在学校正常工作日的正常工作中因公负伤,属于工伤事故,恳请相关部门给予认定为工伤为盼。

工伤职工住院备案审批表过期了怎么办

办理程序: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书面备案。用人单位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备案的,应先通过电话或传真告知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并于5日内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补报两份《工伤事故备案表》。

2.对于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施工企业进行事故备案时,应首先向参保分中心登记部门申报《建设项目农民工备案确认表》,分中心登记部门审核录入受伤农民工所属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信息后,再向分中心工伤科申报《工伤事故备案表》。

特别提示:1.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时要说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经过、伤害部位及伤害程度、现场证明人和医疗救治情况。经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分中心工伤保险科;

2.对职工上下班途中与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还需说明工伤职工上下班的时间和路线,单位和家庭地址,是否向交管部门报案等情况;

3.用人单位在结算期后招录的职工,当月未能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参保分中心登记部门进行参保预备案,并于次月参保缴费时补缴上月的工伤保险费;

4.用人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在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关于单位忘了报工伤30天内怎么办呀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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