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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中国人在国外怎么办离婚手续)

admin1周前828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涉外婚姻登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涉外婚姻登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知识,包括中国人在国外怎么办离婚手续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福建泉州南安离婚手续
  2. 滕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怎么办离婚手续
  3. 想离婚,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处理?
  4. 中国人在国外怎么办离婚手续
  5. 涉外离婚一方不在国内怎么办
  6. 离婚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办理手续
  7. 我们双方都是外地人,在广州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福建泉州南安离婚手续

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滕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怎么办离婚手续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想离婚,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处理?

主要看你个人意愿,如果子女是黑人(非歧视哈)最好让他们回原籍,更有利于他们的成长。其他肤色的子女最好随父亲或条件好的一方。

中国人在国外怎么办离婚手续

中国公民在国外办理离婚手续,可以由当事人双方本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各自证件单独照片几张,以及两位达成的离婚协议,到所在国家中国领事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涉外离婚一方不在国内怎么办

答:涉外离婚一方不在国内

a,可委托律所律师办理,发律师函,不在国内一方自接到律师函一个月内(自接到律函签收日算起)向本人户囗所在地辖区内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发传票至另一方,但另一方在法院开庭审理时缺席,法院会按缺席判决。

b,婚姻是幸福的庇护所,有矛盾双方诚恳坦诚,既然走入婚姻,希望坚守婚姻一辈子。学会包容,厚道,最重要的一点是大方。

离婚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办理手续

答:离婚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办理手续?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离婚需要准备的资料大体如下: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要准备好俩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还有双方协商好后打印出来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签字,列明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等相关约定。

我们双方都是外地人,在广州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不能异地办理,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关于涉外婚姻登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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