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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银行出现违法放贷案件有什么影响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二条[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违法发放贷款最新司法解释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33、34条)
关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造成10-3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较大损失”;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
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300-5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第2条第4项)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应该是合法的途径,将钱由合法的途径贷给有需要的人。这些人应是有还款能力的,并且应是会用贷款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的。而违法发放贷款可能会导致资源的浪费、银行死债的增加,是不利于经济的健康运行的
非法放贷和违法放贷的区别
非法放贷和违法放贷的不同之处在于二者的放贷方式和效果是不同的。非法放贷指的是不按照正规手续和流程进行的贷款发放,违法放贷指的是在违反相关法律的情况下进行放贷的行为。
严查放贷八大罪名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二、高利贷逼债各类罪。
三、高利转贷罪。
四、骗取贷款罪。
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六、集资诈骗罪。
七、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八、非法经营罪。
信贷员违规放款要赔吗
信贷员违规放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会构成违法放贷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重处罚需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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