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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班费的规定(民法典中关于劳动工时的规定)

admin4个月前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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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民法典中关于劳动工时的规定
  2. 夜班补贴法律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劳动工时的规定

劳动法对劳动者工作时间有以下法律规定:

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份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夜班补贴法律规定

劳动法是如何规定夜班津贴:一般夜班津贴,法律没有明文的规定,夜班津贴是属于公司的一种福利,一种津贴,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补贴,也可以不补贴;

劳动法是如何规定劳动时间:一般是每月工作22天,每天工作88个小时,超过的算加班,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其加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加班费的规定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民法典中关于劳动工时的规定、关于加班费的规定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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