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死刑复核程序的审理期限的一些知识点,和死刑复核制度出现时间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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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是什么意思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所以原则上是少杀、慎杀和防止错杀。
因此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这就是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核准成功后多久能执行死刑犯
被判处死刑后经核准成功一个星期后就能执行执行死刑,被判处死刑后有申诉的权利如申诉权利被驳回核准成功后星期后就执行了死刑
死刑立即执行的几个条件
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有:犯罪分子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无上诉抗诉情况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复核制度出现时间
1997年刑法实施后出现的最高院死刑复核程序,以前也有,但不是最高院,依据1979年刑法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就可以,后来改为最高院复核,7天出结果,复核通过,7天内执行。
我国罪犯被判处死刑后最晚多长时间必须执行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要逐级上报最高院核准,在司法实践中,对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法院在接到执行通知7日内交付执行
死刑复核期的劳荣枝,有两个愿望是否还能看到?
2021年9月9日,南昌中院对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案一审宣判,判处被告劳荣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2年11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劳荣枝案进行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国刑事诉讼采用的是二审终审制,在江西省高院宣判后,判决就已经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也就是说,劳荣枝在11月30日宣判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在执行死刑的路上了。
当然了,在没有正式执行之前,劳荣枝仍然有逆天改命的机会。也就是类似于古代刑场上,刽子手已经把刀架到死刑犯脖子上,突然来一个朝廷钦差提着圣旨大喊“刀下留人”的场景。
一个是自救渠道,也就是申诉。二审宣判后,劳荣枝及家属当庭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服,并提出了申诉的请求。
由于二审判决已经生效,申诉并不能中止判决的执行,所以劳荣枝一方只能跟时间赛跑,争取在死刑复核程序完成以前,让申诉被最高院受理,并且对本案进行再审,那样才能重新计算一段新的时效。
为了提高申诉成功的概率,劳荣枝家属除了继续委托二审辩护律师,大名鼎鼎的“吴法天”吴丹红律师之外,还追加了曾经代理过评为全国十大无罪案件的刘昌松律师,双核齐下力保劳荣枝最后的生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诉被受理并启动再审程序的前置条件有五个,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不服时,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一条,劳荣枝2019年正式被逮捕,之后就是三年的调查、审判等一系列程序,如果她有足以推翻死刑判决的证据,早就应该拿出来了。如果非要等到终审判决后,在申诉阶段再提交,那就等于是古代死刑犯在刑场上,让刽子手帮他从兜里掏一份无罪证据给监斩官看一个意思,电视剧可能会这么拍,现实中这么有幽默天赋的人一般活不过一集,所以这一条基本忽略不计。
第二条,法院认定事实存在严重错误,这条基本上也可以忽略。劳荣枝的代理律师吴丹红基本上是走的无罪辩护路线,试图把劳荣枝说成一个“被迫胁从犯”,事实部分所有可能的突破点吴律师都尝试过了,但都被二审法院驳回。如果没有第一条的新证据作为支撑,律师团仍然试图用更加有文采的辩护词扭转已经被认定的事实,这在合议庭面前就是念叨车轱辘话罢了,丝毫没有意义。
第三、四条,吴律师在二审也把程序方面的所有突破点都尝试过了,包括管辖权意义都走了一轮。而这种大案要案里,全国乃至全世界级的关注度,从中央到地方都严密监控,程序漏洞是绝对不可能存在的。
第五条,在这种级别的案子里徇私舞弊,基本上跟包龙星当庭找方唐镜要银子才断案一个意思,电影里可以这么演,戏剧张力够强也很讽刺,但现实是不可能发生的,至少在我国绝对不可能。
所以申诉这条路,基本上就是走个过场,指望推翻死刑判决可能性几乎为零。
另一条是程序救济途径,也就是死刑复核程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死刑由最高院予以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组织合议庭对案卷进行审阅,并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而死刑复核程序的具体周期,法律并没有给予明确规定。按照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通用周期,一二审案件都是两个月起步,然后根据案件特殊情况再追加各种续费包。所以死刑复核程序也可以参照这个周期,毕竟现在国际大环境主流是废死,保留死刑的国家也是尽量少杀慎杀,我国也尽量在跟紧大环境的趋势。
但个别大案要案,尤其是那些事实特别清楚,影响极其恶劣的死刑犯,死刑复核程序的周期也会非常短暂。比如2002年9月14日的南京汤山投毒案,从二审宣判到死刑复核批准,一共只用了三天。2003年刘涌涉黑案,最高院直接提审主犯刘涌,再审跟死刑复核同步进行,宣判死刑后直接就执行注射死刑了。
劳荣枝案当年也是震惊全国的特大案件,另一个主犯法子英1999年11月被一审法院宣判死刑,其并没有提起上诉,一个月后被执行死刑。
当年法子英是毫无保留的认罪,而且还为了不牵连劳荣枝,把所有罪责都一个人扛了,在案件事实特别清楚地情况下,复核了一个月的时间。当然主要原因是案件材料太多,毕竟是七条人命,光是起诉书跟证人证言就有两百多页,阅卷周期相对较长也可以理解。
而劳荣枝时隔二十年之后落网,她对所有指控基本上予以否定,所以劳荣枝案的审查难度远比法子英要高得多,相应的材料也会更复杂,所以才会用了差不多三年的周期。
所以劳荣枝案要在短周期内复核批准,可能性也不大,法子英案一个月的话,劳荣枝大概率会有两个月左右的复核时间。
虽然正义可能稍微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根据相关报道,我国最高院死刑核准裁定的核准率高达98%,尤其是江西省更是全国前列。所以劳荣枝案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在死刑复核程序翻盘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劳荣枝近期接受了红星新闻的采访,她一方面坚持认为自己是受到了法子英胁迫,只是一个被动地胁从犯,不应当被判处死刑。另一方面劳荣枝也提出了自己两个没有完成的人生愿望:
1、想找一份正常的工作赚钱;2、想要找个有上进心的人结婚。
这两个愿望听起来朴实无华,但对于劳荣枝而言,却又是此生遥不可及的存在了。
除非天降奇迹,能够让劳荣枝从七条人命的特大刑事案件中彻底抽身,从主犯变成她辩称的“傻白甜受害者”,否则劳荣枝只能在看守所里,一边看《活着》,一边等待死刑的降临。
一旦最高院下达执行死刑通知书后,那么七天内就会予以执行。而看守所一般会在前一天接到通知,并做好相应的交接准备。心理素质好的罪犯,会提前通知他上路的消息,然后会准备一顿相对较好的临行伙食,当然了标准也不会特别高,而且大部分犯人也没有那么宽的心,都是凑合凑合完事。如果情绪不太稳定的,可能会派人整夜监控,免得出现过激行为。
到第二天法院来提人,验明正身并宣读执行通知书,询问有没有遗言、信札之类的留给家属,完事后签字或者按手印后,就可以上路了。
而死刑犯一般能够满足的最后愿望,最多也就是见一下家属,而且必须全程被记录。像劳荣枝的另外找份工作跟结婚的要求,应该只能等来世再去完成了。
有些路一旦走上去了,就跟正常人的世界渐行渐远了,毕竟他们所作所为,都不是正常人能做得出来的。而那些受害者,哪个不希望能够正常的工作跟正常的赚钱呢,但法子英劳荣枝在联手作案时,会给他们这样的选择机会吗?
以上~~
最高法院核准死刑是哪个庭
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得的是审判监督庭。
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一般的刑事案件(主要指公诉案件),大致经过立案、侦查、起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执行程序,这是普通程序。此外,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还要经过专门的复核核准程序;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当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正,这些是特殊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尤以其独特的审判对象和核准权的专属性等特征既区别于普通程序,又不同于其他特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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