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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想辞职公司会有补偿吗)

admin1周前711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工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出工伤,没做伤残鉴定,想辞职公司会有补偿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公司未签合同,工作了十七个月,从未缴社保,现己离职半月,可以要求哪些补偿和赔偿
  2. 出工伤,没做伤残鉴定,想辞职公司会有补偿吗
  3. 在建筑工地工作没有劳动合同情况下,骨折受伤了怎么办
  4. 工伤用人单位不缴社保费怎么办
  5.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未出来,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职工该怎么办
  6. 如果公司没有替员工交工伤保险,员工因公负伤后该如何索要赔偿
  7. 在工地上上班意外受伤,但是没有买工伤保险,怎么才可以得到工伤赔偿款

公司未签合同,工作了十七个月,从未缴社保,现己离职半月,可以要求哪些补偿和赔偿

公司没未签合同,工作了十七个月,也没交过社保,离职半月,可以要求哪种补偿和赔偿?

你是纯属打临时工,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给你交社保,工作17个月,还要求补偿和赔偿?

像你这种情况,全国各地每天都有,太多了,如果都要赔偿,工厂的破产,没有补偿和赔偿。

建议你,以后再打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三份,你一份,你的单位一份,社会保障局一份。

如果单位不给你缴纳社保或者退职,你拿着你的签订劳动合同书,到社会保障局,监督大队,让他们来执行。

出工伤,没做伤残鉴定,想辞职公司会有补偿吗

工伤未做伤残鉴定,辞职没有工伤补偿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解除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仅限于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对于未做简单的,视作未构成伤残等级,不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建筑工地工作没有劳动合同情况下,骨折受伤了怎么办

谢谢邀请。

1.劳动关系的认定并不以劳动合同为必须要件

尽管我们说劳动合同非常的重要,工资、福利待遇、休息休假这些基本上都离不开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劳动合同缺失的情况下,我们就无法主张相应的劳动者权利。在实践中,即使双方没有订立书面的合同,也可以凭借其他的材料或证件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比如出入证,同工地的证人,工资凭条等等。

2.伤者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及可能涉及的工伤伤残待遇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治疗后仍造成伤残,无法痊愈的,还能够享受工伤伤残待遇。前者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花费、住院费等各项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装配费,如假肢、等;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后者包括:按月支付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所以受伤的人可以按照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主张上述费用及相关的权利。

3.用人单位态度良好,配合赔偿和补偿的,双方尽量协商解决

如果说用人单位态度比较好的话,双方可以协商下,配合着去做工伤鉴定,之后按照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就可以了。

4.用人单位推诿不负责,可以申请进行劳动仲裁

如果说用人单位及有关责任主体,都不承担责任,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相应的权利。

在这个过程中,劳动者可以请律师协助。如果说经济确有困难的,也可以找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是一些大学开设法律专业的也会有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寻求这些方面的帮助。

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提起诉讼。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题主。

工伤用人单位不缴社保费怎么办

你好!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下面,我就你如何维权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在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的一年时间内,提起工伤认定申请。职工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获得保护,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这是进行工伤赔偿的基础。用人单位如果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认定工伤对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益处,用人单位是不会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甚至还会成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障碍。工伤认定是有期限的,职工应当在一年的时限内提起工伤认定,如果超过一年的时间,人社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将失去通过工伤获得保护的权利。工伤认定中,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人社部门一般会不予受理或者要求职工补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这种情况下,往往是人社部门中止工伤认定,职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人社部门会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情况复杂的,可以再延长15日,并将工伤认定结果通知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对人社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先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不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二、在伤情稳定后,及时提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职工的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这一步可以确定职工工伤赔偿的数额,对于工伤赔偿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职工应当在伤情稳定后或者是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目前,各省市为方便职工申请,在行政审批大厅或政务服务大厅等场所设有相应的窗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市级和省级两个层面,其中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的初次鉴定,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的再次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一项技术性工作,因此不适用诉讼程序。对劳动能力的初次鉴定不服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是最终结论。接受职工的申请后,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60日内作出初次鉴定结论,情况复杂的,可以再延长30天。三、劳动能力鉴定后,职工可以要求工伤赔偿。首先,职工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度《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或类似文件,依照个人工资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准备计算工伤赔偿的数额。其次,职工要与用人单位就赔偿数额进行协商,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在这一过程中,双方要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争取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再次,若双方不能协调一致的,职工需要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赔偿案件必须经过仲裁,不经仲裁的,法院不予受理。经过仲裁后,若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样就可能会引起二审。审理后,用人单位未主动履行义务,进行强制执行。四、职工未得到赔偿的,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预先支付。为了更好的保护职工的利益,我们国家建立比较超前的社保基金预先支付制度。该制度也是我们国家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最大限度的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在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经过仲裁、诉讼的强制执行仍然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破产的等情况,总之就是职工不能获得工伤赔偿的情况下,由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社保基金先行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后,取得对用人单位的求偿权。对于社保基金作出的不予先行支付的决定,职工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限于篇幅和信息,作如上简要分析。若需进一步帮助,请给我们留言或者私信我。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未出来,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职工该怎么办

你好!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下面,我就你如何维权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在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的一年时间内,提起工伤认定申请。职工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获得保护,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这是进行工伤赔偿的基础。用人单位如果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认定工伤对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益处,用人单位是不会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甚至还会成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障碍。工伤认定是有期限的,职工应当在一年的时限内提起工伤认定,如果超过一年的时间,人社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将失去通过工伤获得保护的权利。工伤认定中,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人社部门一般会不予受理或者要求职工补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这种情况下,往往是人社部门中止工伤认定,职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人社部门会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情况复杂的,可以再延长15日,并将工伤认定结果通知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对人社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先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不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二、在伤情稳定后,及时提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职工的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这一步可以确定职工工伤赔偿的数额,对于工伤赔偿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职工应当在伤情稳定后或者是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目前,各省市为方便职工申请,在行政审批大厅或政务服务大厅等场所设有相应的窗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市级和省级两个层面,其中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的初次鉴定,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的再次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一项技术性工作,因此不适用诉讼程序。对劳动能力的初次鉴定不服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是最终结论。接受职工的申请后,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60日内作出初次鉴定结论,情况复杂的,可以再延长30天。三、劳动能力鉴定后,职工可以要求工伤赔偿。首先,职工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度《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或类似文件,依照个人工资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准备计算工伤赔偿的数额。其次,职工要与用人单位就赔偿数额进行协商,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在这一过程中,双方要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争取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再次,若双方不能协调一致的,职工需要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赔偿案件必须经过仲裁,不经仲裁的,法院不予受理。经过仲裁后,若双方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样就可能会引起二审。审理后,用人单位未主动履行义务,进行强制执行。四、职工未得到赔偿的,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预先支付。为了更好的保护职工的利益,我们国家建立比较超前的社保基金预先支付制度。该制度也是我们国家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最大限度的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在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经过仲裁、诉讼的强制执行仍然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破产的等情况,总之就是职工不能获得工伤赔偿的情况下,由社保基金先行支付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社保基金先行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后,取得对用人单位的求偿权。对于社保基金作出的不予先行支付的决定,职工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限于篇幅和信息,作如上简要分析。若需进一步帮助,请给我们留言或者私信我。

如果公司没有替员工交工伤保险,员工因公负伤后该如何索要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没有依法交纳工伤保险的,员工发生工伤由单位赔偿,简要说一下工伤的步骤:

一、员工要工伤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过期限后一般情况是无法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应该在工伤发生后30天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实际情况中特别是单位在没有交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很有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所以需要员工自己或家属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申请工伤认定,越早申请工认定越好,其中最重要是要证明员工与企业之间有劳动关系。

二、员工认定为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员工认定为工伤后,可以拿着病历与工伤认定书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市级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会员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三、根据伤残等级,员工工资,当地平均工资和其他损失确定赔偿数额主张权利。

计算出赔偿数额后,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单位拒不赔偿的,员工应该向当地人社局的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单位赔偿员工工伤损失。

在工地上上班意外受伤,但是没有买工伤保险,怎么才可以得到工伤赔偿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没有依法交纳工伤保险的,员工发生工伤由单位赔偿,简要说一下工伤的步骤:

一、员工要工伤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过期限后一般情况是无法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应该在工伤发生后30天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实际情况中特别是单位在没有交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很有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所以需要员工自己或家属在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申请工伤认定,越早申请工认定越好,其中最重要是要证明员工与企业之间有劳动关系。

二、员工认定为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员工认定为工伤后,可以拿着病历与工伤认定书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市级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会员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三、根据伤残等级,员工工资,当地平均工资和其他损失确定赔偿数额主张权利。

计算出赔偿数额后,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单位拒不赔偿的,员工应该向当地人社局的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单位赔偿员工工伤损失。

关于工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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