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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区分(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区别)

admin7天前968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区别?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答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区别

(一)《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签订的,主要是约定付款方式、房屋交付、违约责任等条款,如出卖人承诺在一定期间内将户籍迁出,若延期需支付相应违约金的违约条款;

(二)《居间协议》是三方签订的,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居间方、委托人乙(买人、承租方)三者,其中: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等条款是居间合同的核心内容。需要注意的房产中介应对其提供的房源尽到一定的审查义务,如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是否满足市场交易条件(动迁房需三年才可交易)。

二、民间借贷的房子如何买卖

原则上有贷款房子还是处于抵押状态的,是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是有一些方法可以实现买卖有贷款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法:

(一)转按揭。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

(二)卖家用买方的首付款来付清剩余贷款。这种方式被大家运用的比较多,适合一些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偿还了大量贷款之后,房子所剩贷款金额不大的情况。

(三)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来还清剩余房贷。 如果房贷剩余过多且无法办理转按揭手续时,那么可以考虑通过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的房贷。卖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用名下的其他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从而结清房子的按揭贷款。等买家支付放款后再来将银行的抵押贷款还清。

三、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协议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查验房屋中介公司资质,了解中介人员的执业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防止出现中介公司员工辞职而出现纠纷,如一居间合同纠纷案件,中介公司的员工将客户部分房屋款项收取后而消失。

(二)虽然双方签订的是居间合同,但合同的内容已经完全具备合同条件,网签正式合同仅作为房屋买卖的一种形式,所以一定慎重此环节。

(三)交房环节是纠纷多发重要,尤其卖房人注意付款与过户,一般应当在过户当天先付款再办理过户手续。作为买房人应当注意付款前有无户口处理,银行抵押、法院查封是否已经解除。

我们可以得知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以上是编辑对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区别的介绍。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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