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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证据包括(工伤赔偿去劳动仲裁必须得找律师吗?)

admin3个月前786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工程索赔的证据包括,工伤赔偿去劳动仲裁必须得找律师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工程索赔的证据包括哪些
  2. 建设工程索赔的证据有哪些
  3. 工程索赔承包人能提供的证据包括哪些
  4. 工程索赔证据包括哪些
  5. 工程索赔证据包括哪些内容
  6. 工伤赔偿去劳动仲裁必须得找律师吗?
  7. 工程索赔承包人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哪些
  8. 工程索赔需要搜集什么证据

工程索赔的证据包括哪些

工程索赔证据要证明的内容有索赔事项的发生、索赔存在的依据;施工单位已按规定程序提出索赔、工程实际损失。工程索赔的证据: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建设工程索赔的证据有哪些

法律分析:索赔所需的证据,关系到索赔的成败,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都会导致索赔不成立。

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

2.证据的种类。工程索赔审查的证据有:

(1)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发包人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

(4)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

(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

(8)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购买定货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账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证的财务决算表等;

(9)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报表及账单(工程付款单)等需归类保存人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八百零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八百零六条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索赔承包人能提供的证据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提出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6.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

8.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9.工程有关的图片和录象;

10.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11.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12.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工程索赔证据包括哪些

工程索赔证据有:

(1)工地(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发包人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

(4)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

(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等。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工程索赔证据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索赔证据有:

1、工地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

2、施工进度表、施工备忘录;

3、施工照片、录像;

4、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工伤赔偿去劳动仲裁必须得找律师吗?

我的建议是分两种情况,

一是工伤认定没有做出来,你要做工伤认定但是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这个阶段,你首先要先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认后,才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在这个确认劳动关系的阶段,如果你的证据不足或者不够扎实的话,建议你找一名律师。(我国为了帮助弱势群体,同时设有法律援助中心,如果符合援助条件,是可以申请到免费的法律援助的。)

二是,工伤认定决定书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都已经做出来了,在这个阶段,因为你索要工伤赔偿的证据基本已经齐全,是可以不用请律师的。如果你对于自己的诉求有不懂或者不知道如何去主张自己的权利的话,你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和所在省市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实施办法,对于自己垫付的所有费用,都要保存好,以便在仲裁中提出。对于你所提的所有仲裁诉求,都要准备相应的证据去支持。

最后,大多数人都是第一次进行劳动仲裁申请,不清楚仲裁程序,也不清楚开庭程序,很多人会在开庭时陷入对方的语言陷阱里,在这种时候,只要做好自己的回答就行,可以在庭前将自己的诉求,自己的主张罗列出来,坚持自己的观点,仲裁员会根据证据以及庭审进行合法合规的裁决的。

工程索赔承包人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哪些

提出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6.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

8.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9.工程有关的图片和录象.

10.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11.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12.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七条【承包地的收回】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过错,建筑企业可以依据这些条款向发包人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这种要求即为索赔。

《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第七条工程的承包价格应由企业与工程发包单位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投标竞争,在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在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等,企业有权要求按有关规定调整预、决算。

工程索赔需要搜集什么证据

法律分析:从施工管理的角度,索赔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类:

1、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文本及其附件、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等。

2、施工过程资料文件、会议纪要及来往函件。包括工程报建报监资料、试(检)验报告、施工管理记录、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修改计划、施工过程记录、检验批、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现场气象记录、材料进场记录、人员设备安排计划和实际记录、各类工程会议纪要、施工单位与业主、监理单位的往来函件等。

3、工程照片、录像。包括工程进度照片录像、隐蔽工程覆盖前的照片录像、工程损坏的照片录像、返工的照片录像等。

4、财务会计核算资料、报表及往来凭证。包括工程款收款凭证、索赔款月报表、工人工资表、材料设备采购单等。

5、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官方公布的工程信息价、生产单位发布的产品市场价格、中央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等资料。

6、政策法规文件。指工程所在地适用的法律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对工程有影响的政府文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分类标准,索赔证据又可分为主要为书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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