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回彩礼吗
[案例]
张与于2014年5月介绍认识并订婚。婚前,张的家人给支付了88888元的彩礼。2014年8月,他们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计划在2015年举办婚宴。然而,随着两人交往的深入,张和发现两人在生活中经常会产生一些矛盾,觉得彼此不合适。最后他们达成共识,决定办理离婚手续。但双方就8万多元彩礼问题发生了争执。
张说,礼金是用来结婚同居的。虽然他们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他们实际上并没有住在一起。如果他们离婚了,彩礼钱必须退还。吴某说离婚是两个人的责任,彩礼是自愿送的。付款后,一定不能反悔,坚决不退。
[分析]
彩礼是男方为了建立夫妻关系,共同生活而给予女方的财产。在中国古代,男女从讨论结婚到结婚要经历六个阶段,即“收礼物、问姓名、收礼物、问日期、当面欢迎”。其中“收礼物”指男方为了结婚给女方彩礼,演变成今天的“彩礼”。现在国内很多地区还是有给彩礼的习俗。
本质上,彩礼是礼物,但不是一般的免费礼物,是以“结婚同居”为代价的有义务的礼物。所以,如果婚姻失败,礼物就失去了法律效力,彩礼也要返还给赠与人。如果婚前彩礼中有合理的费用,比如彩礼的一部分用于筹备婚礼的共同费用,这种情况要酌情返还。
我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通过婚姻索取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也明确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造成困难的。
在张与的案件中,上述条款中的第二条规定正好适用,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因此张要求返还彩礼是合法的。最终,张、通过法院调解,返还张6万元彩礼。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主张返还彩礼的权利方(一般来说是男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彩礼已经支付,并且证明彩礼已经支付这一事实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