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返还婚礼彩礼的法律依据
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造成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以双方离婚为准。该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处理彩礼纠纷。可见,司法解释在确定是否返还彩礼时,是以当事人是否结婚为依据,没有考虑解除婚约的原因,也没有考虑是谁的过错导致解除婚约。综上所述,根据司法解释,在没有达到订立婚约的目的时,只要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女方必须无条件返还。
二、返还彩礼的司法解释的适用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也规定了离婚返还彩礼的条件,第(3)项规定“婚前支付,给付款人生活造成困难”是返还彩礼的条件。你如何理解“生活中的困难”?《解释(二)》第27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解释如下:《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取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以,“生活中的困难”应该是指绝对的困难,而不是相对的困难。《解释(二)》第十条对“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该与上述解释一致。也就是绝对的困难才是真正的困难,因为付了彩礼之后,靠自己的力量是不可能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的,而不是比付彩礼之前失去财产,比原来的生活条件还要困难。
在现实生活中,支付彩礼的问题不仅仅是已婚男女之间的事情,更多的是与两个家庭之间的交往有关。所以,彩礼的支付者和接受者应该从广义上理解,而不是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就付款人而言,由于大多数情况下彩礼的金额比较大,是由拥有共同财产的一家人共同支付的,有时甚至是全家借钱支付,所以彩礼可以由婚姻双方自己支付,也可以由婚姻双方的直系亲属如父母、兄弟姐妹等支付。同理,就接受彩礼的一方而言,不仅包括婚姻一方接受彩礼的情况,还包括其直系亲属接受彩礼支付的情况。如果对付款人和收款人的主体进行限制性解释,不利于争议的解决。在我们明确了彩礼的支付和接受主体之后,如果出现涉及彩礼返还的纠纷,谁来返还,也就是谁来负责?有人认为彩礼大部分情况下都是父母收的,所以离婚案件应该加上父母作为第三人,应该判他们承担返还彩礼的责任。
我国《婚姻法》注重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明确规定禁止通过婚姻索取财产。但是在一些地区,在谈恋爱和结婚的过程中,仍然有一方(主要是男方)给另一方(主要是女方)一定价值的财物和现金的习俗,俗称送彩礼。虽然彩礼可能会增进男女双方的感情,但并不会让双方的关系变得安全可靠,有些情侣收到彩礼后还是会分道扬镳。在广大农村,有一个关于彩礼处置的惯例,就是男方先分手,彩礼不退;女方先分手,彩礼全额返还。这种返还彩礼的习惯做法有一个简单的道理,就是惩罚导致解除婚约的错误一方,以维护婚姻的严肃性。由此可见,民俗和司法解释对解除婚约后彩礼的处理有不同的侧重。司法解释主要着眼于婚约目的是否达到,民俗侧重于哪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目的没有达到;前者强调对结果的考虑,后者强调对原因的考虑。与前者相比,后者更容易被公众接受,更公平,更有利于维护社会诚信。
上面123律师网给你介绍了返还彩礼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司法解释规定了返还彩礼。因此,在处理涉及返还彩礼的案件时,要全面掌握有偿彩礼的使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是否发生了必要的消费、婚姻或同居的持续时间等具体事实。在处理方法上也要灵活运用,尤其是当彩礼已经转换为夫妻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彩礼的返还可以和分割,的共同财产一起考虑,彩礼的返还可以体现在分割,如有其他问题,请到123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