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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有何内容)

admin1周前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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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民法通则是什么意思
  2. 民法经历了几次立法
  3. 民法典与物权法谁的级别高
  4. 民法典与民法通则有什么区别与联系
  5. 民法典与民法通则的区别
  6. 民法通则106条对应民法典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有何内容

民法通则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通则》是我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所谓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如买卖、运输、借贷、租赁等。进行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

民法经历了几次立法

1962年,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议程,并于1964年完成了草案(试拟稿)。后因"文化大革命"而停止。

197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组织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虽然草案并未正式通过成为法律,但现行的民法通则都是以该草案为基础。

2002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权法尚未制定,加之对民法草案认识分歧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终被搁置下来。

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

2016年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法典编纂工作已经启动,从做法上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民法总则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出来,预期6月份能够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2016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

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新增离婚冷静期。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与物权法谁的级别高

1,民法典的级别高。

2,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法典,是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原则。而物权法是部门法,只是针对物权的取得、使用和转让的法律规定。

3,民法典颁布施行后,物权法已经废止,被编入民法典物权编,不再是单独法律了。

民法典与民法通则有什么区别与联系

区别:

1.概念不同

2.调整的法律关系不同

民法典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成文法,是用以规范民事平等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法典;

而民法独立的法律部门,是所有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范围不同

民法的范围包括了民法典在内,民法典是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联系是:

二者是包含与被包含,是《民法典》与民法的关系。

民法典与民法通则的区别

民法通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立法产物,是民法总则的“替代品”,相当于临时性的民法总则,在制订民法典过程中发挥着过渡性作用。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通俗来说,民法典就是立法机关对涉及物权保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等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权利保障的法律法规。民法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尤其是经济活动息息相关,因此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人民自由的圣经”

民法通则106条对应民法典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有何内容

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第一款第十一项就是: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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