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公证书格式,以及怎样写公证书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怎样写公证书
1、书写公证书,一定要按照法律文书的格式来写。公证书的第一部分为文件名称和字第号。抬头:公证书。换行书写公证书的字第号。
2、其第二部分为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
3、其第三部分为公证事项。该部分是公证书的最重要的部分。公证事项的种类就决定了公证书是什么类型。公证事项有多种。分别为: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出生,学历,学位等等。
4、其第三部分随公证事项的种类而有不同的书写。也与公证事项的复杂性有关。简单的如声明公证书。复杂的一般就是遗嘱公证书之类的。举例,公证事项:声明。换行书写:兹证明王刚于2012年11月30号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面前,在前面的声明书上签名。并表示知悉声明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遗嘱的正规格式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遗嘱的正规格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公证书的格式
公证书格式如下:
1、公证书编号;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3、公证证词,包括公证证明的对象、公证证明的范围和内容、证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等;
4、承办公证员的签名或签名章、公证处印章;
5、出证日期以公证处审批人审核批准的日期为准。
此外,未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应在公证证词中注明,并注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毕业证公证处公证流程
1、申请
①公证员指导当事人真实、完事地填写申请表:
(1)申请人及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2)申办公证种类及办证目的;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5)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
②公证员提示当事人提供如下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受理
①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②符合受理条件的,按要求分类登记。
③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并建立公证卷宗。
④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⑤设置承办单,各环节的经办人应签名并注明日期。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
通知申请人。
3、审查
①审查内容:
当事人的人数、身份、是否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②制作谈话笔录:进一步了解公证事项的相关情况,明确当事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告知其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及注意事项。
③调查取证: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需索取证明材料时务必深入细致地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④制作复印(制)件:公证人员应根据需要制作复印件或复制件入卷;注明复印(制)件与原件相符的记载;注明复制日期并签名。
⑤指导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当事人拒绝修改的,应在笔录中注明。
4、出证
①起草公证书签发稿:
(1)该适用定式公证书格式的,应严格注意公证书名称、编号、证词、公证处名称、承办公证员的意见、签名及出证日期的严谨和规范;
(2)该适用要素式公证书格式的,按要素式公证书格式的要求办理。
②审批要点:
(1)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
(2)证明材料的充分、真实;
(3)公证书的格式及内容严格规范;
(4)公证程序合法。
审批合格,由有权审批的公证员签署意见,签名并注明审批日期。
③打印→核对→盖章(承办公证员签名章、公证处印章和钢印)。
④按当事人要求制作公证书副本。
5、归档
立卷归档
①标准:承办人应按照《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和《公证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办理。
②期限:三个月内将全部卷宗整理归档。
③特殊卷:
(1)副卷-对公证事项的讨论意见和有关请示批复等不宜对外公开的材料应装订副卷与正卷一起保存;
(2)密卷-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当事人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公证事项应列为密卷保存。公证卷应列为密卷单独保存,立遗嘱人死亡后,转为普通卷保存。
公证书出现错误怎么办
需要重新办理公证书。因为公证书是经过公证处的公证员在遵循法律规定程序进行证明的,如果出现错误则需要重新办理。重新办理公证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联系公证处,说明错误情况并核实具体需要重新提交的材料;2.重新填写提交材料;3.前往公证处重新办理公证手续。如果仍然存在疑问,可以咨询当地公证处或法律专业人士。
一份合格的公证书有什么
《公证程序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公证书编号;
(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三)公证证词;
(四)承办公证员的签名(签名章)、公证机构印章;
(五)出具日期。
公证证词证明的文书是公证书的组成部分。
有关办证规则对公证书的格式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公证书写错了还能用吗
当然是不能用了
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由公证机构复查,予以补证、更正,撤销错误公证书。如果公证书没有错误,那么就不允许更改,只能重新公证相关事项。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公证机构进行复查,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公证书的错误及其理由进行审查、核实,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一)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无误的,作出维持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二)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的,应当收回公证书,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不能收回的,另行出具补正公证书;
(三)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四)公证书的部分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出具补正公证书,撤销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部分的证明内容;也可以收回公证书,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进行删除、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
(五)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但在办理过程中有违反程序规定、缺乏必要手续的情形,应当补办缺漏的程序和手续;无法补办或者严重违反公证程序的,应当撤销公证书。被撤销的公证书应当收回,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机构撤销公证书的,应当报地方公证协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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