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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21年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admin3周前1726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及2021年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国家高压线保护条例
  2. 2021年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3.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绝细则1987版
  4. 供用电条例
  5. 电力保护条例
  6. 电力政策有关规定
  7. 电力设施保护有哪些规定,比如几米内不许种树,在什么文件里,有法律效力吗

国家高压线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五十三条电力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区设立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

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也有相应的规定。

电力线路设计遵循的是“少拆建筑,少砍伐林木,避让名胜古迹、军事管理区、自然保护区、人口密集区域、大型工矿企业,注意保护周边自然环境,符合城镇规划等”基本原则。

2021年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

第三条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由

同级人民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包括: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负责人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领

导小组,负责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相应的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

日常工作。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应当在有关电力线路沿线组织群众护线,群众护线组织成员由相应的电力设施保

护领导小组发给护线证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可制定办法,规定群众护线组织形式、权利、义务、责任等。

第四条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电力企业有权制止并可以劝其

改正、责其恢复原状、强行排除妨害,责令赔偿损失、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以及采取法律、法规

或政府授权的其他必要手段。

第五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

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

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绝细则1987版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1987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87年11月1日发布的国家法律,主要规定了动力线路、输变电设备、水电站设备、变电所及配电站等电力设施的保护要求及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等。

供用电条例

供用电的条例

第一条为规范供电与用电行为,维护供电与用电秩序,保障供电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网规划与建设、电力设施保护、供电与用电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供电与用电遵循安全、节约、计划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网建设和电力设施保护的领导,设立电网建设以及电力设施保护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电网规划与建设、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电与用电中的有关问题,维护本地区供用电正常秩序

电力保护条例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按照城乡规划要求预留电力设施用地、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或者擅自变更用途和位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以下规定处以罚款:

从事危害电力设施行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从事危害电力线路安全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从事危及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安全作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电力政策有关规定

电力法律体系:是在宪法统领下由部门法律和法规、地方性法规及部门规章构成的体系。

一、宪法。

二、部门法(含电力法、刑法、民法)等有关电力等方面法律构成的部门法。

三、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电力保护和布置的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中关于电力保护等规定。

电力法律体系的适用法律分四个层次:

1、属于法律体系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属于行政性法规的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3、属于部门规章的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4、地方性电力法规。

电力设施保护有哪些规定,比如几米内不许种树,在什么文件里,有法律效力吗

《电力法》第5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电力线路及其有关辅助设施”,第六十九条: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清除。

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按电压等级边线延伸举例如下: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供您参考。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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