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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定误工日期的时间(如何规定误工日期和时间)

admin4个月前489

误工日期的规定一般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时候医院出具的证明来确定的。保险公司一般不会查误工证明,但要是金额较大的情况,保险公司会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的范围内赔偿。

一、

如何规定误工日期

  误工时间,一般会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进行确定。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

保险公司会查误工证明吗

  一般不会,但是金额大的话会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三、

误工日期是否要经过鉴定?

  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最好由双方共同委托或者委托人民法院挑选鉴定机构鉴定。12364律师网提醒您,因单方委托作出的鉴定对方可能不予认可,有权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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