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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是否应该接受)

admin1个月前596

大家好,关于婚内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领证前男方提出婚后财产协议要求婚后个人财产独立,是否应该接受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夫妻之间的欠条有没有法律效力
  2. 婚后妈妈出首付我还房贷。房产证上写我和妈妈的名字老公会介意吗
  3. 领证前男方提出婚后财产协议要求婚后个人财产独立,是否应该接受
  4. 夫妻的婚前和婚后财产协议是否有必要
  5. 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房,财产归属于共同财产吗有何法律规定
  6. 婚内赠与情人的财产,是否有效
  7. 请问喊老公写如果婚内出轨,就净身出户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夫妻之间的欠条有没有法律效力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夫妻之间,传统的思想认为:一家人,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所有资产都是两人共有的,所以双方之间不存在什么欠款,也就不存在什么欠条,即使存在也不用还,财产混同吗。

但放在现代社会婚姻家庭观念中,这个可能就行不通了。尤其新的《婚姻法》施行以后,夫妻既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婚后财产进行约定,即实现婚姻关系契约化。在夫妻双方对各自财产有约定的情况下,当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或因某种原因一方对另一方有欠款时,这时双方之间打下的欠条有法律的约束力。

这道理也很明白,现在早已不是“夫为妻纲”的年代,妻子是丈夫的附庸品;现在是婚姻自由,婚姻平等的婚姻契约时代,夫妻双方可以约定除违反公序良俗以外的一切财产和人身行为,比如说,禁止家暴,夫妻间互相忠诚义务。

尤其当今社会有部分老人再婚,为防止因财产继承问题和子女发生纠纷,对再婚后的资产,收入,经济开支往来完全可以作出约定,对彼此间的债权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然,夫妻间的债权债务以不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为前提,夫妻间财产混同制是原则,财产契约制是例外。

婚后妈妈出首付我还房贷。房产证上写我和妈妈的名字老公会介意吗

房产证上写你和你妈的名字,不管是谁出的首付,如果没有协议特别说明,就只能证明这房子的首付一半是你父母的,另一半是你的。

你的房子是在婚后妈妈出的首付给你买的。她的本意应该是把房子赠给你使用的。那她的意思就应该用合同的方式写下来。如若不然,因为你已经结婚,就会被认为房子是你母亲赠予你们小两口的,造成产权不明的情况,给你们以后的财产分割造成很大的麻烦。

因为房子的房贷是你还的。如果这些钱是你的婚前财产,那也应该用合同的方式记录下来。否则,就会认为你还房贷的钱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那还贷部分的房产权,就理所当然的有你丈夫一半了。

所以,你们结婚以后买的房子,如果没有特别的说明,就会认为是你妈和你们小两口出的首付买的房子,你妈拥有这个房子首付的一半的房权,你们小两口有着房子首付另一半的产权。还贷款的部分,也会被认为是你们小两口还的,就只有你们小两口的产权,而没有你母亲的产权了。

所以,你们结婚以后买房,如果没有协议,不管写谁的名字,其产权都是属于你们小两口的,至于写谁的名字就无关紧要了。

领证前男方提出婚后财产协议要求婚后个人财产独立,是否应该接受

我碰到过一个这样的的人,领证前男方提出婚后财产协议,要求婚后个人财产独立,最后这个男子到60岁了还光棍一个。为啥,人家说他二百五。

首先提出这样的建议,是个对婚后家庭不负责任的人。还未结婚就想着离婚,能对家庭负责任吗?还有一点也是对自身的不自信,就怕婚后妻子提出离婚,因此,婚前决定婚后事。

其次难以操作。婚后财产独立,双方的收入支出都要笔笔记录,甚至连小孩的平时日用品也要记录在案,实在繁锁,难以操作,这样的男人干脆不要也罢。

第三,有违社会常理。婚前提出对婚后财产要进行独立的建议,社会上实属罕见。婚后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有法律依据,也是社会共识。未婚之前,就对婚后财产签定独立的协议,是对社会常理的违背,这样的人是成不了家的。

夫妻的婚前和婚后财产协议是否有必要

恋爱结婚其实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但明人不说暗话,无需藏着掖着,公开透明也比较好,最起码心里活得踏实,免得以后不清不楚。人嘛!谁也无法判断前世今生到底是否风平浪静,愿望全是美好的,但路还得自己去面对。只有清清白白做人,做一个坦坦荡荡之人。这样也不枉一生糊里糊涂的过日子,婚前婚后财产确定,也是对自己有一个交待。情在何处?爱在何方?只有不亏了自己就行。

夫妻的婚前和婚后财产协议是否有必要?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婚前婚后财产可以公开透明,夫妻都有使用权,凡事必须尊重对方,有一个商量解决方法。

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男人和女人结合到一起,亲则近,不亲则疏。如今的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结婚前海誓山盟,忠贞不渝,非你莫属。可是,婚后磨合来磨合去,总觉得自己太委屈了,再说,离婚也不是丢人现眼的事。何必和自己过不去呢!总觉得再找一个,可能就是好的归宿。这样来说,婚前婚后财产设定那就得好好掂量掂量了。你不仁我不义,谁离开了谁都是一个好的解脱。

当然,我们不能把事情想得那么遭,结婚是开启新生活的开始。夫妻共同去努力,共同去维护。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相信生活定会甜蜜温馨。当然,婚前婚后财产设定,这是一个人对人生目标有一个明确态度。希望引以为戒,尽量不要触犯结婚时所设定的红线。互敬互爱,白头偕老。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处理包括:

家庭生活中工资,奖金,及日常开支。生产,生活中所经营的一切收益。继承遗产,但遗嘱规定的除外。受赠的财产,但明确规定的除外。家庭投资所得的财产,及获得的收入来源。双方所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夫妻可以对婚前婚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分割权。如果确实过不下去,可以协商解决。

夫妻双方拥有平等的家庭财产分割权,共同财产可以商量着办,能有一个完美的解决。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尽量取得一致意见。

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房,财产归属于共同财产吗有何法律规定

您好!

这种情况下,要视登记情况而定: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登记为子女个人名字,则为孩子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登记为子女夫妻双方名字、或子女配偶名字,则为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父母出资,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父母均做出明确声明:只给一人、且登记在一人名下。

以下分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关于婚姻房产归属的判定依据

关于婚姻房产归属,判定因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出资情况,一个是登记情况,与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关系并不大。

在最高法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中,针对父母在子女婚后购房的房产归属,有这样一条: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这里的关键问题就在于什么叫“约定”。关于约定,仍可依据原《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虽然《婚姻法》已经废止,但是有关司法解释与新法不冲突,依然有效。

据上,给出题主开篇的结论。

另外三点补充

1.关于父母出资性质的判定。

父母出资,如果在没有明确声明是赠与的情况下,视为对子女的借款。与房产归属判定原则相对应:

如果房子属于子女个人财产,则子女个人承担对父母的偿债义务。如果房子属于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则子女夫妻共同承担偿债义务。

2.关于父母出资是全款还是首付的问题。

开篇给出的结论,不受父母出资是全款还是首付的影响。

全款的情况无须讨论。

在父母出首付的情况下,如果出资方的子女能够用可证明的个人财产偿贷,则偿还贷款部分依然视为子女个人财产;否则,视为夫妻共同偿贷,已偿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分割,如何分割?

假定面临房产分割、子女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房产分割与贷款分割一般分看来判定:

房产,按照房产归属分割。属于个人的,房子归个人;属于夫妻双方的,双方共同分割。已偿还的贷款部分,个人偿贷的,不分割;夫妻共同偿贷的,共同分割。得房人要将已偿还贷款(含增值)部分补偿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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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赠与情人的财产,是否有效

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该行为无效。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取得财物,严重侵害了财产共有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并非善意取得,虽已登记在其名下,仍属违法所得,应予返还。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向法院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将会支持: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因此,如果有上述两种行为,且又不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合上述,由此可见,由于情人获赠的财产,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取得财物,已严重侵害了财产共有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并非善意取得,虽已登记在其名下,仍属违法所得,应予返还。

请问喊老公写如果婚内出轨,就净身出户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夫妻婚内约定如果一方婚内出轨,将净身出户,为了限制对方对婚姻家庭忠诚的保证书。但是在法律上没有“净身出户”一说,即便一方婚内出轨,夫妻双方签了“净身出户”的保证书,法院也不会判决出轨方“净身出户”,因为法官判案依据的是法律,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法院不会判决其净身出户,并且民事案件,法院无权剥夺一方的财产权利。

OK,关于婚内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和领证前男方提出婚后财产协议要求婚后个人财产独立,是否应该接受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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