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对于孩子还是有抚养义务的,不给抚养费是可以起诉的,那么你知道亲生父亲不给抚养费的一段话?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亲生父亲不给抚养费的一段话
可以起诉孩子父亲。
起诉抚养费流程包括:
(一)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二)交到没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三)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四)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二、孩子不是亲生的可以不抚养吗
如果孩子不是亲生的,也就没有相应的抚养义务。但是继父母对继子女有一定的抚养义务。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离婚后,因为情势的变更,子女抚养费也可以变更。
因为双方离婚后,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可能会遇到来自生活中的各种各样无法预见的新情况,比如实践中,很多婚姻家庭部经常碰到的子女突患重病、升学导致的教育费和生活费的陡增、子女侵害他人造成的经济索赔、年龄的增长而随之增加的生活支出以及物价因素导致原定抚育费不足等情形。此时,抚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往往会提出增加抚育费的要求。当然,如果双方能平心静气的就变更抚养费协商一致,是最好的结果。
然而现实中,由于抚养子女的双方已不具有配偶关系以及那种由爱到恨的感觉等诸多因素的萦绕,有时双方很难就变更抚养费的数额达成一致。无法达成一致,并不是没有解决办法。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因此,如果双方确实无法就变更后抚育费的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今男女再婚的情况比较多,而作为继父母一般来说在与自己的亲生父母离婚之后,并不具备抚养继子女的义务,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拒绝抚养继子女的。但作为亲生父亲不给抚养费的话,就有点说不过去了,除非是能够证明此时却是没有抚养的能力,如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亲生父亲不给抚养费的一段话的相关知识,根据相关的知识了解,对于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是可以对其进行起诉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