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婚前房产配偶有居住权吗这个问题,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另一方父母有居住权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有永久居住权的人再买房算一套吗
您好!
能不能购房、买房算几套,看的不是居住权。
先要明确两个基本概念:
再买房算不算首套,要看“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有没有房”。部分地区,还有一个判定标准:认房认贷。居住权与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产权,可以简单理解为有永久居住权;有永久居住权,不一定有产权。所以,回答题主问题:如果题主家庭名下没有产权房或没有贷款记录,再购房算作首套,与有没有居住权房无关。
简单解释一下:
名下房产套数的计算有两个判定标准。
一个是“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房产数量。
举个例子:
一家三口,夫妻俩+未成年孩子。
男方婚前有一套个人房产,夫妻婚后打算再购买一套。因为是一个家庭,家庭任何一个成员名下的房子,都将计入在内,不管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个家庭再行购房的话,属于二套房。
一个是“认房认贷”。
不代表全国,适用于地区。依然用个例子说明:
假设夫妻俩之前贷款购买过一套房,还清贷款,后来卖了,这时候家庭名下无房。
但是,因为之前曾经有过贷款记录,如果再行购房,也将视作二套。这就是“认贷”。
回到题主问题:再购房算不算做首套,与是否有居住权无关,参照的是以上两种认定标准。
再提醒一下:
以上信息,均以不动产登记中心、贷款银行信息记录为准——查不到的,不算。
关于居住权居住权与产权并不互为充要条件——没有产权,依然可能拥有居住权。
一般来讲,居住权有两种获取方式:
一种方式是有房子的产权。有房产产权的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了有居住权。一种方式是产权人为他人设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如果是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的居住权,不影响购房套数计算。
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双方再婚后,男方可以拥有女方婚前房产的永久居住权吗为什么
您好!
不设立居住权,没有;设立居住权,可以有。
什么情况下,可以有房产的居住权?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有房产的居住权:
一种情况是有房产的产权(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以,如果男方有这个房子的产权份额,可以居住;女方婚前房产上没有登记男方名字的情况下,意味着男方没有该房产所有权。没有所有权、再如果没有以下第二种情况的话,男方没有居住权。
一种情况是女方为男方设立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如果男方想要在这套房子上有居住权,需要女方为男方设立方可。
至于是不是永久,可以在设立过程中商定:居住权期限,可以约定具体年数,也可以约定直到居住权人百年。
有些人说了:只要婚内、不离婚,男方就有女方房产的居住权。
这个概念是错误的——即便如夫妻,也不得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侵占、处置、使用对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女方允许的情况下,男方可以居住,但不是“自然”有了居住权——能居住,和有居住权,是两个概念。极端的讲,哪天女方不高兴了、要把男方赶出去,男方不得以“是夫妻,所以有此房产的居住权”为由,强行回来居住。
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婚前房产有丈夫名字的有居住权吗
不仅有房产权,还有居住权。
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另一方父母有居住权吗
没有居住权的,一方婚前买的房子,是属于他的婚前的个人财产,即使是结婚了,婚后的另一半也没有这套房子的产权,但是因为婚姻关系可以居住,所以婚后的另一半的父母应该是没有居住权的,但是两个人都结婚了,成为夫妻了,另一半的父母可以暂住
女方婚前财产,男方有权分配和居住权吗
婚前财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女方婚前财产,作为女方有完全的处置权主要视女方态度,若女方不同意,则男方无权力居住。若女方同意其在此居住,则可以留居。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