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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买的房子父母有份吗(房子的性质该如何认定?)

admin1个月前363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夫妻买的房子父母有份吗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夫妻买的房子父母有份吗以及如果子女婚后购房由父母出资,房子的性质该如何认定?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父母买房子给弟弟,哥哥或姐姐是否需要出钱?
  2. 男方结婚收的礼金应该由新婚夫妻保管还是归公婆所有呢?
  3. 婚后买的房子写了老公姐姐的名字,日子还能过下去吗?
  4. 婚后买的房子,但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5. 如果房产是在父亲名下,儿子结婚后突然死亡,请问儿媳有财产吗?
  6. 夫妻购房合同签谁的名,以后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吗?
  7. 如果子女婚后购房由父母出资,房子的性质该如何认定?

父母买房子给弟弟,哥哥或姐姐是否需要出钱?

这个要看实际情况的,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会帮,我没有弟弟只有一个妹妹,妈妈去世的时候妹妹才上初中,爸爸这些年也很辛苦,我当姐姐的不能不管她。

男方结婚收的礼金应该由新婚夫妻保管还是归公婆所有呢?

我村儿子结婚收的礼金,父母双方的亲朋给的礼金,办完喜事之后剩的给父母,儿子的朋友同学同事送的礼金给儿子。

婚后买的房子写了老公姐姐的名字,日子还能过下去吗?

婚后买的房子写的是老公姐姐的名字,真新鲜,这还第一次听说。

就算是姐姐出钱买给弟弟的也该写弟弟的名字,不写那还叫买的吗,那是跟人借房子住。

我估计啊,这都是防着你来的。

是不是你有什么事情让他们不放心啊,自己找找原因。如果没有的话那就是你老公那边变心了,然后先做好准备等着分手。

这就象这几天闹的沸沸扬扬的张丹峰公司所有权都变成女助理的一样。

做好准备吧,这日子没法过了,看看怎么争取权益了。

婚后买的房子,但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问题,就是秃子头上落虱子,明摆着呢。婚内,就是婚姻存续期间,既然是婚姻存续期间,那夫妻俩的任何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甭管夫妻俩谁在上班谁在操持家务,也甭管谁的收入高,谁的收入低,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子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不久或者是N年后,离婚了,房产证上面有名字的那个人高兴了,哎呀我捡着了,房子归我了。美的你,这是婚姻存续期间就是婚内财产,夫妻俩共有。如果是父母兄弟对单方面的赠予,而且还有书面上的文字说明,只是赠予XXX,那就另当别论了,不然就是一棵火柴棍,真到离婚的时候,也要折断也是一人一半。

如果房产是在父亲名下,儿子结婚后突然死亡,请问儿媳有财产吗?

您好,谢谢邀请。

按照我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总则》的规定。夫妻双方结婚了一方突然去世,另外一方对去世一方的财产享有继承权,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分割出自己份额的权利,除此之外没有权利。

题主说到的房子,在公公名下,这种情况下去世的丈夫对那个房子都没有权利,何况你只是公公的儿媳妇,显然地,依法律依道德依传统,这个儿媳妇都对公公名下的房产没有权利。

但是有一个特殊情况,就是如果媳妇不再嫁,一直在这个家庭生活,并且照顾年老的公公,那么多年以后公公去世以后,儿媳妇可以享有对这个房子的继承权。

如果这个儿媳妇没有婚生子女,那么儿媳妇对公公的房产有两个理由的继承权,一个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妇所获得的继承权,一个是替死去的丈夫代位继承所产生的继承权。

夫妻购房合同签谁的名,以后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吗?

谁的名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购房的节点。

如果夫妻双方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购买了相关房产,那么无论合同及房产证上最终写的是哪一方的名字,这个房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就是说每个人拥有50%的权益。即便所有的钱都是一方赚的,也并不会影响具体的财产归属。

而如果该房产是在结婚前购买的,那么归属权就可能只属于出资一方了,但这里边还涉及一个按揭还款的问题,比如婚前一方出了首付款,婚后在进行按揭贷款的还款,那么还款部分的财产同样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离婚也是要进行分割的。

如果一方填写资源放弃,那么婚后的房子也可能只归一方所有。

在办理房产证时,只要你是已婚状态,相关工作人员都是要求夫妻双方到场办理的。如果一方想要独自享有相关房产的权益,那么另一方就必须签署自愿放弃的内容,否则相关房产肯定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房子是大额不动产,有些东西前期说清楚得比较好。

房子毕竟是一个大额资产,在财产分配中也占据着较大的空间,房产的分配问题确实也是很多人极为关注的问题,为了保障后续不出现没必要的纷争,建议在前期做好充分的说明与沟通,否则的话后期就会出现分歧。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如果子女婚后购房由父母出资,房子的性质该如何认定?

对于子女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如何认定则修改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与原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司法解释三规定,“如果产权只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有着明显的差别。

也就是说,该司法解释实施后,子女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根据这一新规定,建议此后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最好由父母、子女和子女的配偶一起签订书面的协议,明确约定父母出资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是赠与,需约定清楚是只赠与给子女,还是赠与给子女及其配偶。如果是借款的,约定清楚利息和还款期限等。

好了,关于夫妻买的房子父母有份吗和如果子女婚后购房由父母出资,房子的性质该如何认定?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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