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法定终止合同的情形)

admin4周前182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以及法定终止合同的情形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一、我离退休不到五年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1、离退休5年内,用人单位不可以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但是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的情形的,用人单位依然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6、(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7、(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8、(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9、(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1、(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2、(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3、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4、(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5、(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6、(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7、(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18、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9、(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0、(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1、(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22、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3、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4、(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二、如公司以欺诈行为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以欺诈行为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为什么公司可以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什么影响

因为公司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是用工主体,是各项社保保险的参保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就应当由公司出具。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对公司没有影响。只要公司是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没有什么不良影响。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本文链接:http://flzs.12364.com/flzs/e65ff1ad88dc40d5.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