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老了,觉得身体不行了,就会选择立遗嘱。当然,遗嘱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遗嘱无效。意志的有效要素是什么?自立遗嘱的执行人有必要吗?123律师123律师网总结了相关知识供你参考,希望以下知识能帮到你。意志的有效要素
第一,遗嘱人必须有立遗嘱的能力
遗嘱性是指自然人依法设立遗嘱并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能力。遗嘱是民事行为,创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立遗嘱的能力,即遗嘱能力,而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成立为准。立遗嘱时,遗嘱人具有遗嘱能力的,遗嘱能力不无效。反之亦然,达拉斯到礼堂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立的遗嘱,即使以后有行为能力,仍然无效。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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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真实意思表示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原则上,遗嘱是否是立遗嘱人的真实遗嘱,应以立遗嘱人的最后遗嘱为准。以胁迫或者欺骗手段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变更的,变更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不得取消无劳动能力和无收入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为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这项规定是强制性的。如果遗嘱取消了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则不能生效。遗嘱人不保留缺乏工作能力和没有收入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在处理遗产时,应当给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可以按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应根据遗嘱生效时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四、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所以只能处分遗嘱人的法定财产。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该部分遗嘱无效。
五、遗嘱不得违背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的民事行为无效。遗嘱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能成立。[3]
不需要委托遗嘱执行人自己立遗嘱。
遗嘱执行人是指根据遗嘱人的遗嘱,有权执行遗嘱的人。
123律师123律师网提醒你,如果遗嘱人事实上没有死亡,而是在相关法律条件下,经相关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遗嘱也将具有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人的财产。以上是为你总结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如有疑问,请进入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