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案例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在先注册商标和灾后企业名称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用商标名再注册一个公司行吗
1、可以。有人取得了商标权,也不能要求他人修改企业名称,甚至不能阻止他人再注册名称相同的公司;同理,公司也无权阻止他人注册跟自己的企业名称相同的商标。
2、但是,如果商标属于驰名商标,他人再注册相同的企业名称可能会被认为有搭便车的嫌疑,构成不正当竞争。
3、同样,如果公司的企业名称非常知名,达到了驰名商标的程度,那么别人再注册相同的商标,可能会被认为侵犯了在先权利而不被允许。
二、倪海厦被注册商标合法吗
倪海厦深圳市汉唐中医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50万人民币。深圳市汉唐中医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1个。
三、同一个商标名,但不同类别,是否侵权
1、这是通不过的。使用的话,基本是侵权
2、商标注册标志不同名字相同是不能注册的,即使不一样,名字一样是通过不了的。同类产品,商标名称一样的,肯定不行,属于侵权。即使商标名称不一样,但是读音一样的,也同样属于侵权不能注册。
3、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4、类别相同,是构成近似的,被驳回几率比较大。类别不同,对方商标并非驰名商标,也不属于近似群组,并且在先查询并无相同或近似。通过几率比较大可以注册。
四、请问:以外国动画片上的人物或地名作为商标,会不会造成侵权
商标法没有规定这样的人物名和地名不能注册.(所以就应该没有问题).但是图形是有问题的。
五、请问,我用电视剧里面人物名称注册一个商标,侵权么
1、以电视剧《想见你》中的角色“李子维”为例。
2、如有《想见你》制片方或相关权利人以外的人将“李子维”申请注册为商标,制片方在该商标的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在该商标已被核准注册后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无效。
3、影视剧人物的名称被他人申请为注册商标,从制片方的角度来说,极有可能会阻碍其对该影视剧进行的相关衍生开发。
4、如果其他个人或组织在某个商品类别(比如第25类服装鞋帽)上已经将“李子维”注册为商标,那么《想见你》制片方或相关权利人在开发销售服装鞋帽类衍生品时,就不能将“李子维”三个字作为其产品的商标使用。这种情况下制片方该如何处理呢?
5、对于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损害了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6、那么《想见你》制片方或相关权利人是否可以主张对角色名称享有“在先权利”呢?
7、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
8、“对于著作权保护期限内的作品,如果作品名称、作品中的角色名称等具有较高知名度,将其作为商标使用在相关商品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权利人的许可或者与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当事人以此主张构成在先权益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9、笔者认为,《想见你》属于在著作权保护期限内的作品,而该作品中“李子维”的角色名称显然是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如该商标使用在相关商品上确实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的,那么制片方是可以据此主张在先权利的,并在该商标初审公告期申请异议或在该商标被核准注册后申请将其宣告无效。
10、对于影视剧制片方,建议对影视作品的相关知识产权(包括剧中人物名称)尽早布局保护,以免在后续开发过程中需要耗费更多成本;对于制片方以外的个人或组织,也建议在衡量相应风险后谨慎注册。
六、公司名称和商标重叠算侵权吗
公司名称和商标重叠不算侵权。公司在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以后,又用公司名称作为商标,向商标注册机构申请商标注册,经商标注册机构核准办理了商标注册后,公司名称和商标即发生了重叠。这是一种合法的注册行为,不算侵权。
七、商标的名称和logo是要同时申请吗
是的,商标的名称和LOGO通常是同时申请的。商标的名称和LOGO是商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需要符合商标法的要求,并通过商标局的审查才能获得注册。
在赣协云平台商标注册申请中,申请人需要提交商标的名称和LOGO,并确保它们满足以下要求:
1.商标名称的独特性:商标名称应该与已有的商标名称有所区别,避免与他人商标冲突。
2.商标LOGO的显著性:商标LOGO应该具有明显的独特性和可识别性,能够让消费者轻易地认出商标。
3.商标注册的地域性:商标注册需要在指定的地域内进行,因此商标名称和LOGO需要符合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要求。
同时申请商标的名称和LOGO可以更好地确保商标注册的成功。如果商标的名称和LOGO中的任何一个不符合要求,都可能会导致商标注册被驳回。因此,申请人需要认真考虑商标的名称和LOGO的独特性和显著性,以及是否符合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商标的名称和LOGO通常会一起申请,但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能会选择只申请其中之一。例如,如果一个商标已经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但商标LOGO并不明显,那么申请人可能会只申请商标名称的注册。然而,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大多数情况下,商标的名称和LOGO都是需要同时申请的。
关于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冲突案例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