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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与赔偿责任有关系吗(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与事故赔偿款有直接联系吗)

admin1周前667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与赔偿责任有关系吗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与事故赔偿款有直接联系吗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交通事故责任与赔偿责任有关系吗以及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与事故赔偿款有直接联系吗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交通事故认定书与民事赔偿责任关系两者有没有联系
  2. 交通事故责任与保险赔偿关系是怎样
  3. 交通事故赔偿和责任划分有关吗
  4. 责任认定书和赔偿有关系吗
  5.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与事故赔偿款有直接联系吗
  6.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与事故责任有关系吗
  7.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赔偿有关系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与民事赔偿责任关系两者有没有联系

交通事故认定书与民事赔偿责任关系两者有没有联系?有联系;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通事故定性定责的关键性依据。民事赔偿根据这个定责来确定双方的责任,通俗的说就是事故怪谁,谁应该赔偿谁。这是个定性的问题,方向性的,后期是伤残鉴定书是赔偿数额的依据,即赔偿多少钱的确定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民事赔偿责任有什么不同?一、对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做出认定的主体不同前者是由交警部门依行政职权确定,后者是人民法院依司法审判权确定。在民事赔偿程序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只能作为认定民事责任的证据之一,而非确定民事责任当事人承担责任大小的唯一标准。二、对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进行认定所遵循的原则不同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遵循过错原则,即无过错就无责任,过错小的为次要责任,过错大的为主要责任,过错相当的为同等责任,全部过错的为全部责任。而认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则遵循混合原则,即某些情况下遵循过错原则,某些情况下遵循无过错原则。三、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可能成为当事人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依据之一,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包括作为确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证据。而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产生的法律后果只能是确定当事人是否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四、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内容不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是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引发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判定。民事赔偿责任认定是指对赔偿义务主体、赔偿范围及赔偿金额的确定。五、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责任主体不同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是直接参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通常包括行人、司机、乘客。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交通事故参与人,既包括直接参与的当事人如行人、司机、乘客等,也包括间接参与了交通事故法律关系的“人”,如车主、保险公司等。以下情况的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主体不完全相同:1、雇佣关系下形成的交通事故,由雇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雇员有重大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只针对实际驾驶人即雇员作出责任认定,对雇主的责任不作出任何认定,没有连带责任之说。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事故责任主体与民事责任赔偿主体不同,事故主体是未成年人,而承担责任的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3、车辆出借的情况下,如果出借人出借的车辆有瑕疵,或明知借用人不具有驾驶资格而借用的,对事故的赔偿与借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出借人不是事故责任的主体,但在民事借用中存在过错)。4、若车辆参加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保险公司不是事故的责任主体,但依据法律规定应作为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5.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只能作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无责任的责任认定,不会作出连带责任的认定)。六、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适用的法律不同,在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时,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也适用不同的条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民事赔偿责任认定除适用上述法规外,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在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时,两者适用的条款也不相同。(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依据: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2.《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从上可知,“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时所认定的责任,实际上是指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违章、是否构成过错,以及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形成的影响力的大小。(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认定主要依据: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第四项(四)规定,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对法院而言,交通事故认定书具有证据的效力,而不是进行损害赔偿的当然依据。综合上面所说的,有认定才知道怎么样赔偿,两者是有必然的关系,而对于认定书就要根据案件的情际情况来作出定夺,责任越小,那么赔偿的金额就会越少,所以,在发生了事故之后一定要先做认定,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责任与保险赔偿关系是怎样

交通事故责任与保险赔偿是一致的。两辆机动车辆之间的交通事故,一般情况是按照全责为百分之百、主要的责任方为百分之七十、同等责任为百分之五十、次要责任为百分之三十来确定责任双方的责任的比例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行人之间的事故,机动车的一方的责任的比例一般情况是依据全责为百分之百,主要责任为百分之八十,同等责任为百分之六十和次要责任为百分之四十来确定责任的双方的责任比例的。

一、交通事故责任与保险赔付的关系是怎样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和责任划分有关吗

交通事故赔偿和责任划分有关。事故的赔偿责任是根据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的。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协商相关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认定书和赔偿有关系吗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认定书和责任大小以及赔偿有直接的关系,事故认定书结果是责任大小划分和赔偿的依据。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遵循过错原则,即无过错就无责任,过错小的为次要责任,过错大的为主要责任,过错相当的为同等责任,全部过错的为全部责任。而认定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则遵循混合原则,即某些情况下遵循过错原则,某些情况下遵循无过错原则。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包括作为确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证据。而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产生的法律后果只能是确定当事人是否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与事故赔偿款有直接联系吗

有直接联系。

有无事故责任以及事故责任的大小可以决定赔偿责任的大小。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第一顺位的赔偿义务,但是其赔偿分为有责限额赔偿和无责限额赔偿,是依据被保险机动车是否承担事故责任而定的。在交强险理赔不足时,对于损失总额保险理赔不足的部分,当事人事故责任大的一方往往分担更多的赔偿比例。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与事故责任有关系吗

有关系的。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赔偿有关系吗

有关系。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区分责任双方是什么主体。双方均是机动车,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则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OK,关于交通事故责任与赔偿责任有关系吗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与事故赔偿款有直接联系吗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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