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的分类包括支付型转让、债务重组型、非货币型以及负债形式的转让等等。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包括必须是有效的债权、必须有转让通知以及与受让人达成合意等等。
一、债权转让有哪些分类
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
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型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3.非货币型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4.有负债型
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二、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
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包括: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4.必须有转让通知。
提醒: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三、债权转让一定要做以及不能做的是什么呢
债权转让一定要做的是通知债务人,并且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债权的一致意见。不能做的则是不通知债务人,或者转让根据债权的性质、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依据法律的规定不能进行转让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