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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封存病历向哪个部门申请)

admin1个月前673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以及封存病历向哪个部门申请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封存病历向哪个部门申请
  2. 病例鉴定怎么做
  3. 医院病案保留多久
  4. 医院四大核心制度
  5. 门诊病历没有盖章医生签字可以吗
  6. 病历保存30年后怎么处理
  7. 办病历需要什么手续

封存病历向哪个部门申请

1.

向哪个部门提出复印、封存申请:医院的医务处(科)。

2.

申请复印病历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

提出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12条的规定,患方对病历享有查阅和复印的权利;同时依据该规定第17条规定,医院将上述应当为患方复印的内容为患方提供条件进行复印,并由患方签收复印件,同时为患方复印病历后加盖证明印记。另外,依据该规定第19条规定,患方申请复印后,医院应封存全部病历资料。

病例鉴定怎么做

病例鉴定是通过对患者的临床资料和检测结果等进行分析,确定患者的疾病情况和对应治疗方案的过程首先要进行病史采集,了解患者的病情发展过程和可能的诱因,然后进行体格检查和相关的检测和影像学检查,最后综合分析得到鉴定结果病例鉴定需要医疗专业人员具备相关的医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严格遵守医疗伦理规范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在进行鉴定的过程中,也需要充分听取患者和家属的意见和意愿,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信息共享,确保鉴定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医院病案保留多久

门诊病历一般保存15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间为30年。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医疗机构可以采用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缩微技术等对纸质病历进行处理后保存。

医院四大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至少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病危、病重患者入院当日必须有上级医师(主治医师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记录。节假日及双休日可由值班主治医师代查房。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四、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门诊病历没有盖章医生签字可以吗

门诊的病历没有盖章但是医生签了字也可以,因为盖章只能说明医院这个单位,但病历是医生检查了的结果,医生检查签名了与盖章同样有效。

病历保存30年后怎么处理

销毁。

根据规定,医疗机构保存病历时限为:门诊病历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不少于30年。也就是30年后病历医院可以不予保存。题目问题不是很清楚,存在争议是医患之间争议,还是医疗机构内部对这份病历存在争议?医患之间争议保留病历可以复印、申请封存等,医疗机构内部保存病历更简单。

办病历需要什么手续

办病历需要的是手续其实很简单,你只需要带上就诊患者的身份证件,到医院门诊区的服务台填写相关信息,如就诊患者姓名、年龄、职业、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药物过敏史等相关信息实名登记并缴纳病历工本费后,服务台医务人员会电脑登记并分配给你该医院的就诊号,后面你就可以在该医院正常挂号就诊了。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封存病历向哪个部门申请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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