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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admin2个月前795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有的问题,以及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同点与不同点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我有一个公司的股份,怎么卖出去用什么渠道
  2. 公司怎么样可以收回股份
  3.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4.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出资金额不得低于20%,也不得低于最低注册资本500万
  5. 股份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6. 股权按照什么方式管理
  7. 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立几名执行董事如公司有5名股东可否设立5名执行董事

我有一个公司的股份,怎么卖出去用什么渠道

企业发展需要融人,融钱,融资源,已获得长远的发展。

企业以出让部分股权获得融资,叫股权融资。股东获得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持股比例决定了在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67%股权是绝对控股权,51%股权是相对控股权,34%股权有一票否决权。企业发展初期,一定要把股权分配做好,这样做不会给后期留下隐患。

作为股东,有权利转让自己的股份,可以内部转让,也可以大股东回收小股东的股份,也可以公开转让股份,双方签一个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就可以。

持续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的投资理财的知识。

公司怎么样可以收回股份

公司回收股东股份,公司性质不同,法定流程迥异。公司法对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分别作出不同规定。

A、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有效决议,收回过错股东所持股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即法律赋予有限公司较大的意思自治权,由全体股东协商制定的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收回过错股东所持股份多种情形,譬如,不实际出资的、出资有瑕疵的、股东身份不合法的、滥用股东权利侵害公司利益的、股东资格不能自然继承的等等。也就是说,收回股东所持股份,首先是依章程约定,依章程执行;其次是章程没有约定的,再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合法有效的股东会决议,达到回收股份之目的。

B、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的流通股份,可以在交易所自由流通、自由转让;其限制股份,需依法依规,按照法定解禁程序按步操作。一般情况下,股份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用五款内容对股份回收作了详细界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第二款,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第三款,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第四款,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第五款,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结合本问题,解读上述第一百四十二条,股份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与关联公司合并、股权激励、异议股东请求、股转债等特殊情形下,可以依据相关程序,回收股东相应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共同点:都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制企业的法律形式。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满足以下条件:股东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公司应当满足以下条件: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出资金额不得低于20%,也不得低于最低注册资本500万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如果设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是500万,那么首次出资额也必须不低于100万。

《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具体条件如下:符合法定人数的发起人;符合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和筹备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有公司住所。

股权按照什么方式管理

一.总则

根据持股会章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持股会的所有会员。

二.职工持股标准管理

持股会会员按岗位和职务,规定其持股量。

各级持股标准为:

(1)工人万股至万股;

一般职员万股至万股;

中级职员万股至万股;

高级职员`万股至`万股;

公司领导万股至`万股。

持股会可以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修订、调整职工持股标准。

三.初始认购

凡属认购范围的职工,均有权认购规定额度的持股会股权。

职工入股需填写入股申请单,经领导审批后缴纳股金,办理入股手续。

职工入股额应达到要求所持股标准的下限。

持股会会员应占全公司应入股人数的%以上。

四.凭证管理

持股会向会员发放会员出资证明,不印制股票,出资证明载明下列事项:

(1)会员姓名、身份证号、工作证号、出资证明证号;

(2)发证明日期和注意事项;

(3)理事长签章。

出资证明不得载明会员的出资额。

2.出资证明不得涂改,应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遗失,应及时与持股会、理事会联系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出资证明不得在社会上流通。

3.公司向会员发放职工股份凭证,内部职工股份凭证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内部职工股股份总额和出资日期;

(5)内部职工股出资证明编号、核发日期;

(6)董事长签章。

4.内部职工股股份凭证由职工持股会统一集中管理。

5.持股会建立会员持股名册,作为统一管理公司特定股份的依据。会员持股名册载明下列事项:

(1)会员姓名、身份证号、工作证号;住所、出资证明号;

(2)持有股份总数、股份分类及份额、会员出资金额;

(3)股份变动记录;

(4)理事长、会员、经手人签章。

6.会员使用出资证明,并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工作证,可以查阅会员自身持股档案,办理股份转让过户、分红、退股手续。

五.股份持有限制条件

1.持股会会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年(如3年)内不得转让。

2.对公司新人员,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持有(认购或受让)公司股权。新进职工在本公司服务年方能持有,持有途径为:

(1)在持股会增资扩股时;

(2)其他职工转让股份时;

(3)持股会尚未募足的额度内。

3.对公司晋升或降级人员,其须通过买进或卖出部分股权,以达到相应的不同级别持股标准。

4.职工入股后一律不得退股,但有下列情况除外:

(1)死亡;

(2)退休;

(3)辞职;

(4)除名;

(5)辞职;

(6)调动;

5.职工股份没有继承权,职工之间不能相互赠予。公司因改组为上市公司之后,持股会作为发起人股,不得上市交易,而可根据有关法律,在公众股10%额度内另购内部职工股,按规定上市交易。

六.股权交易管理

1.股权交易的供方。

(1)特殊的退股;

(2)因增资扩股的份额;

(3)尚未募足的额度和结存股份;

(4)因降级需减持股份;

(5)转配股。

2.股权交易的需方。

(1)公司新人员所需;

(2)因晋级需增持股份;

(3)配股。

3.交易管理机构。由持股理事会负责股权交易管理。

4.交易规则。

(1)交易的价格。以交易时每股净资产为基准价格。

(2)交易时间。

a.可采取定期交易(每年定期几次);

b.不定期交易,当供需双方积累股份金额达到某个标准时,交易1次;

c.随时交易,每当有交易要求时就进行交易活动。

持股会可采取其中某种方式。

(3)交易撮合规则。

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立几名执行董事如公司有5名股东可否设立5名执行董事

可以的。

然后,还需要有监事会或者1-2名监事。

公司法只是规定董事、监事、高管的任职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个人负有较大债务未偿还的。

3,因贪污,受贿,侵占、挪用公共财产或者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满5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满5年的。

4,担任破产公司的董事、高管,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清算结束之日起未满3年的。

5,担任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未满3年的。

其他的都可以担任董事、高管、监事。

文章分享结束,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同点与不同点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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