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夫妻离婚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可以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行为情节、损害的程度和后果等因素确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一、
如何明确夫妻离婚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
明确夫妻离婚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的因素如下:
1.有过错一方的过错程度。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3.无过错一方精神损害的程度和后果。
4.无过错一方的身份、职业、年龄等。
5.有过错一方的认错态度和无过错一方的谅解程度。
6.有过错一方的实际赔偿能力。
二、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的诉讼时效原则上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但如果当事人不知道自己权利受损的,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
什么情况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是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重婚、有他人同居、家暴、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时,在婚姻期间没有过错的当事人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情况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或者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