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业主转让共有部分权利怎么办手续,业主转让共有部分权利怎么办理手续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业主的权利份额一并转让。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共有部分的共有和共管。业主转让住宅、营业用房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其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共管理权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
第271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房屋、营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分享有共有权和共管权。
第274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归业主所有,但属于城市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所有,但属于城市公共绿地或者明确归个人所有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