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行政诉讼时效规定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行政案件的诉讼时效,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行政诉讼时效规定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行政诉讼期是多久
谢邀。
一、行政起诉期限的法律含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对超过法定期限的起诉,法院有权拒绝受理。因此,行政起诉期限是提起行政诉讼且被受理的重要条件之一,在行政起诉期限内提起诉讼是获取法律救济的关键。
二、与行政起诉期限相关的几个概念:一般期限、特别期限、起诉期限的计算、延长和扣除、最长保护期。
1、一般期限:是指《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适用于一般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其中,直接起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经过复议程序不服复议决定而起诉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2、特别期限:即行政诉讼法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海关法》《渔业法》的30日,《邮政法》《统计法》的15日。
3、起诉期限的计算: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其中“知道”原则上以行政机关明确告知其诉权和起诉期限为标准,即既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也知道诉权。
4、起诉期限的延长和扣除:扣除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比如文书因他人过错未能及时收到等,要注意因上访耽误的时间不属于可扣除的期间;延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其他特殊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起诉期限,是否批准,由法院决定。比如,因人身自由受限制造成的障碍。
5、起诉期限的最长保护期:主要是由于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无法及时行使权利的,可以从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且知道诉权时6个月内起诉,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定时间。具体如下,
(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其中因不动产起诉的案件是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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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的诉讼时效
行政案件诉讼时效包括直接起诉期间、不服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间、诉讼期间的延长,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
1、直接起诉期间
(1)当事人应当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的期限不受60日限制。
(3)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当事人不服向法院起诉的,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法院应当受理。
(4)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5)当事人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6)由于不属于当事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2、不服行政复议的起诉期间
(1)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2)复议决定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3、诉讼期间的延长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