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不同意是不可以离的。离婚登记手续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即可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一、
离婚双方不同意可以离吗
离婚双方不同意不可以离,因为离婚需要至少有一方当事人具有结束婚姻关系的真实意愿表示,但是双方都不同意离婚的,他人或者任何组织都不能够强制其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
我们在离婚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三、
办离婚手续必须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办离婚手续必须要一个月冷静期,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才能办理离婚登记。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不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