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离婚一方有理由不出抚养费吗怎么办

admin2个月前544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应注意子女抚养权问题。确定了抚养权的归属后,还需要确定抚养费的支付,抚养费应当由非赡养方支付。离婚一方不交抚养费有什么理由吗?下面,123律师网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解答。离婚一方有理由不出抚养费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在无收入、无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a)申请人取消申请;

(二)依法被撤销的法律文书的执行情况;

(三)被执行人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无承担义务的;

(四)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没有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育儿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如果有固定收入,育儿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缴纳。育儿费由两个以上子女承担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托幼费数额。

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不给处理

人民法院应当进行经济调查,调查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被执行人经人民法院调查后发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选择中止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免除责任。被执行人发现自己有其他财产的,要求付款的一方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重新执行。如果发现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执行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后仍不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自己的扶养义务。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当事人不支付子女抚养费属于违法行为。判决、裁定已经生效或者拒不履行,又拒不履行抚养子女法定义务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知识是123律师网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有特殊情况,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如无收入、无劳动能力等。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请到123律师网寻求法律咨询。

本文链接:http://flzs.12364.com/flzs/ce56282eebec4787.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