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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支付报酬吗

admin1周前793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支付报酬吗,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但发生费用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时,委托人不需要支付,但居间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居间活动发生的必要费用。因为居间人的义务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立合同提供居间服务,促成合同的订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立合同提供居间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居间人应当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事项。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居间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但是,根据协议,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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