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房屋抵押的手续主要有提出申请、递交材料、看房评估、报批贷款、签订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银行放款等等共九个程序。个人办理房屋抵押手续所需材料主要有房屋产权证、当事人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收入证明以及其他的财产证明。
一、个人办理房屋抵押手续
个人办理房屋抵押的手续:
1.提出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期限等申请。
2.递交贷款资料
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还需看各银行产品的具体规定):借款人身份证、近六个月的流水、工作证明、征信报告和房屋产权证等。
3.看房评估
材料提交齐全后,银行根据抵押房屋进行实地勘察、评估。
4.报批贷款
房屋评估公司会将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至银行进行审批。
5.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贷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
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产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银行放款
由于各银行规定不同,其会将资金以现金、打卡或汇入合作商户账户等形式放款。
8.按期还款
此点不容忽视,其是建立良好信用的重要环节,若按期足额还款,或对借款人日后再借款、找工作等方面产生积极性推动作用。
9.贷款结清后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提醒您,贷款结清后,到房产局办理房产抵押注销手续,以免造成日后不必要的麻烦。
二、个人办理房屋抵押所需要的材料
个人办理房屋抵押手续需要的材料如下:
1. 房产证;
2. 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 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 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 收入证明;
6. 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 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担保,请提供原贷款担保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 为提高贷款担保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
三、哪些房屋不能申请贷款:
以下的房子不能够申请贷款:
1.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
2.房龄太久、户型太小的二手房。
3.尚未达到五年期的经济适用房。
4.小产权房。
5.部分已购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