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致人意外死亡最少能判多少刑,以及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么处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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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撞死人,各种手续齐全,也没有喝酒吸毒,会判刑吗?
这需要看责任划分,全责或主要责任,缓刑,没有意外基本上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期半年。只要是次责,只要承担金钱赔偿。但是只要你有钱,撞死一人,可以和对方协商,多赔点钱,对方不追究你的责任也可以的。现在赔偿金额高了,以前我们这边死亡事故全责大概是50万左右,我女儿同学的父亲被撞身亡,对方全责,对方和家属协商,赔偿100万,家属有个亲戚是交警,也劝她算了,如果走法律程序,赔不到这么多,为了孩子,还是拿钱
从法律角度解读劳荣枝案,她会被判什么刑?
感谢邀请。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查看了网络上流传的关于主犯法子英的刑事判决书,在已查明并认定的三宗命案被害人共七名的大案中,法子英把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全盘包揽并已被法院采纳认定,在这起系列恶性案件中,从目前已掌握和认定的线索中,劳荣枝确凿无疑的犯罪事实仅为南昌的抢劫案(温州案没有明确表述),在系列杀人案中,劳荣枝只是负责色诱,没有协助绑架更没有亲手杀人。
从抢劫罪的法律责任分析,有被判死刑的可能但劳荣枝并没有在此过程中直接致南昌案被害人死亡,故还未达到法定的后果极其严重的从重情节,综合警方已查明的犯罪事实,从法律的层面讲,劳荣枝的刑期应在无期到死缓之间。
另外很多关于此宗系列案件的内情尚未公开,比如有传劳荣枝还有可能涉及其他新的命案,那么一旦证实,其死罪无疑!
情感不能代表法律,正如同法律只能惩治罪恶而不能从根本上遏制罪恶一样!而我们应该从此类系列案件中能有反思,贫者须立志,富者应修身,立德是提升,守法为根本,这才是最重要的!
劳荣枝会判什么刑罚?
她应该活不了啦,毕竟几条人命,可是总觉得这个女人有些可怜,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多数时间活的提心吊胆,人不人,鬼不鬼,我倒是希望能判她个无期徒刑或者死缓,死者已矣,一个弱女子,让她在牢里度余生吧,也是种惩罚,以她现在承受的压力,比死都难受,即使不判死刑,我敢说,她命不久矣了。。。。一个可恨,可怜,又可悲的人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死亡三人以上负同等责任会判刑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死亡三人以上负同等责任会判刑。就交通肇事罪而言,还需要说明以下问题:交通肇事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何谓意外事件?
死亡三人以上负同等责任会判刑
交通肇事罪不是过失犯罪多数法律人可能认为,交通肇事罪为过失犯罪,问题是,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可能为十五年有期徒刑,由此得出结论,本罪并不是单纯的过失犯罪。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与因逃逸致人死亡两种情形是不作为的故意犯罪。
所谓不作为的犯罪,是指行为人在法律上有作为义务,应当作为不作为而成立的犯罪;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与因逃逸致人死亡两种情形是不作为的故意犯罪,但有所区别。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了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成立交通肇事罪并不是指财产损失;刑法之所以仅在交通肇事罪中将逃逸规定为法定刑升格的情节,其原因是在交通肇事的场合,有需要救助的被害人,进而促使行为人救助被害人。
刑法通说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通说的缺陷在于:“交通肇事”。所谓交通肇事,是指行为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因逃逸致人死亡事实上是指不作为的故意杀人,交通意外也成立本罪。
意外事件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事故被称为意外事件,根据《刑法》第十六条规定,意外事件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交通意外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问题是,什么是不能抗拒,什么又是不能预见?
就交通肇事而言,不能抗拒,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或者客观条件不能作为的情形,例如,机动车驾驶人在绿灯有控制时间通行的情形下,其他通行人闯红为即为不能抗拒;不能预见,是指行为人以一般的理性不能判断出对方将要做出的行为,或举止,例如,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事故责任与交通肇事罪的关系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往往比较复杂,在许多情况下,行为人与被害人均有责任,如果行为人对事故不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不应当认定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唯一例外的情形为: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事实上并非如此,“因逃逸致人死亡”,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不负责任地也成立本罪。就本设问而言,发生交通意外死人了,当事人不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多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实践,交通警察不能区分交通肇事罪的意外,过失与故意。
在印度最高种姓打死最低种姓会怎么样?
印度的荣誉谋杀:低种姓丈夫在怀孕妻子面前被活活砍死。
2018年1月,海德拉巴市郊区的一个村庄里,迎来一桩特殊的婚礼。23岁的阿姆鲁塔嫁给了“贱民”普拉纳伊。
这对新人的结合遭到了两个家庭的极力反对,因为高种姓嫁给低种姓就是一种灾难,高种姓家族是不会放过普拉纳伊。
在婚礼当天,为了防止出现意外,警方不仅派出了8名警察维持秩序,还对新婚夫妇发出了警告,让他们当心荣誉谋杀。
虽然阿姆鲁塔夫妻很谨慎,但悲剧还是发生了。同年9月14日,普拉纳伊带妻子去医院产检,在回家的路上被身份不明的男子,连砍数刀不治身亡。
警方接到报案后,当即怀疑这是一起荣誉谋杀,幕后黑手就是阿姆鲁塔的家族。
然而在印度涉及种姓的案子,大多是没有结果的,因为不会有人出来作证,最终基本都是不了了之。当然警方一般都是高种姓,他们也不会为了“贱民”,浪费财力物力。
低种姓的这种“待遇”在印度是种常态,2019年4月26日,北阿坎德邦的“贱民”男子古腾德拉,在参加一场婚礼时,被活活打死。
婚宴时,古腾德拉“不懂规矩”竟坐到了高种姓的桌上吃饭,这在印度可犯了大忌。按照常例这种场合,低种姓只能坐在户外的地上吃饭。
古腾德拉的举动惹来了众怒,不仅高种姓殴打他,连其他低种姓也为他的“不知分寸”而愤怒,加入了暴揍行列。
婚礼的冲突结束后,古腾德拉在回家的路上,又被一群高种姓人拦住围殴。这次被打得更惨,连私密处都受了重伤,随后古腾德拉被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
古腾德拉的妹妹到警局报了案,警方随即逮捕了9名高种姓男子,然而不到2天时间,嫌犯都被释放了,因为古腾德拉的家人撤案了,而且死因变成了“羊癫疯发作”。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原因有二:这种案子,即使嫌犯被制裁,一般不到两年就会出狱,“贱民”们担心被报复。
其次,在高种姓施压下,全村人都要求受害者家属撤案。因为“贱民”没有土地、没有财产,一旦高种姓不提供工作机会,那就得饿死。
总之,在印度高种姓打死低种姓,不会有太大的后果。除了因高种姓互相包庇外,几千年的种姓制度已深入人心,低种姓人自己也认为被高种姓欺压,是天经地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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