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会计档案归档整理规范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会计档案归档整理规范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会计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1、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3、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4、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5、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6、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7、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的基本要求有哪些会计
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
1、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
2、要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等制度。
3、会计档案要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实行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1、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2、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会计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1、建立财务档案库房;
2、参照国家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结合企业(部门)自身情况指定出有效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3、明确会计档案包含内容,编制财务档案明细登记表;
4、专人专管、进出(借、还)登记、按规定摆放或定期整理装箱;
5、有条件的对能扫描的原件建立电子文档库(PDF格式),方便查阅、减少原件的借阅;
6、由IT部门协助对电子文档库设置共享权限级别。
企业会计档案怎么处理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
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会计档案管理的内容与基本方法
会计档案的管理内容,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文字分析材料。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表,银行对账单,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等
会计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会计档案的归档1.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
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财务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3.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