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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经济独立是否算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admin3个月前836

大家好,婚后经济独立是否算共同财产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婚后买的房子,但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婚后经济独立是否算共同财产和婚后买的房子,但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男生们能够接受结婚之后把经济大权上交女方吗
  2. 女人经济独立了是不是更好
  3. 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4. 怎样处理再婚家庭的经济问题
  5. 夫妻共同经营公司如何认定一方是股东
  6. 婚后妻子在家带孩子、丈夫在外工作,夫妻一起买的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7. 婚后买的房子,但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男生们能够接受结婚之后把经济大权上交女方吗

谢谢邀请

我的回答是:肯定不能接受!结婚后给老婆花钱理所当然,但不可能把经济大权全部交给她!

还上交?用词不当!

女人经济独立了是不是更好

女人经济独立了是不是更好?

1女人经济独立了当然更好,说明你活出了自己的价值,没有努力过,怎么能经济独立?

2任何人都需要自食其力,经济独立是建立自我的第一步,能提高抗拒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也是关爱家人,服务社会的基本条件。

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按照我国民间风俗,嫁妆是女方父母赠予女方的财物,赠予目的是为了自己女儿更好的生活。民间更有离婚,就把嫁妆带走的传统,故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立法精神是婚前赠予以赠予一方为原则,赠予双方为例外,婚后反之。婚前交付的嫁妆不用说,为女方个人财产;婚后交付的财物如明确表示是嫁妆或明确表示赠予自己女儿的,亦是女方个人财产。

怎样处理再婚家庭的经济问题

婚前的,各归各!婚后的,算共同财产。假如不愿意,婚前定下协议,再婚家庭,财产各归各,不管婚前婚后。共同消费AA制。生活开支,平摊。大钱管好,小钱不计较。各自的人情往来,自己出。各自的父母孩子,也自己养。除非有共同的小孩。婚姻追求共赢。再婚夫妇走不下去的原因,多与经济纠纷有关。收入低的一方,可以适当被照顾一些。要不然,重组家庭缺少温情。过分看重金钱,婚姻会觉得别扭。

夫妻共同经营公司如何认定一方是股东

这个问题我在头条文章中专门写过关于夫妻共同经营公司的过程中,债权人该如何维权,诉讼策略该如何选择的问题,仅以部分摘选供参考。一、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不能成为实质一人公司的界定标准。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约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如果夫妻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出资设立公司,能否成为界定一人公司的标准?笔者认为不能。

因为《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同时《公司法》也并未有规定夫妻之间出资视为单一出资或者股东之间存在近亲属关系则视为实质一人公司。

另外实务当中也不乏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但是后因感情破裂进入诉讼要求分割财产的情况,所以从夫妻共同财产角度进行界定一人公司缺少法律依据支持。

二、一人公司的判断的标准在于公司内部运营机制。

《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涉诉案件当中如果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基于此可以看出一人公司与多人公司的关键区别在于一人公司股东更容易发生滥用股东权利侵害第三人的情形,所以《公司法》给一人公司创设了举证倒置的规定。

回到夫妻公司是否为一人公司的本质上,笔者认为应当从公司的运营机制入手,而非仅仅局限在出资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出资。

因为比较一人公司与多人公司的区别可以看出,一人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而多人公司股东会决议程序较为繁琐,在法定事项上需要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生效,而其他事项则由公司股东根据章程约定进行表决生效。

所以笔者认为判断实质一人公司的标准应当在于公司的内部运营机制,倘若夫妻公司内部关于法定事项都未能形成书面意见或者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的情况下即进行了相应的变更登记,那么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公司实质为一人公司。

三、审计报告并不能足以证明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独立。

在张涛等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中,上诉人二审中提交了神龙源公司的2000年至2009年的年度审计报告证明神龙源公司的财务及资产独立核算,并非与上诉人的财产混同被法院所采纳并进而认定夫妻公司非一人公司。

但在实务当中仍然需要关注审计报告意见是否为保留意见且附加强调事项段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因为该种审计报告反而可以进一步证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混乱,公司账目不清的事实。

其次即便夫妻公司能够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如果公司与股东之间往来款项过多且无正当理由或者股东以个人名义代替公司收付款频繁的,也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

四、债权人的请求权基础选择。

作为债权人在面对夫妻公司时,既可以选择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作为请求权基础,也可以选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作为请求权基础,基于此选择何种诉讼策略较优?

从诉讼证明路径上来看,援引《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作为请求权基础的需要首先证明夫妻公司实质为一人公司,然后利用举证倒置责任要求股东自证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隔离的事实,否则即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而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前提是能够刺穿公司的面纱证明夫妻股东之一存在滥用股东权利进而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才可能进一步利用夫妻共为股东属于共同生产经营让夫妻股东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两者从证明路径上来看,显然援引《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作为请求权基础的路径较短,但难点在于债权人作为公司外部人员仅凭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让法院认定夫妻公司实质为一人公司存在较大风险。

上述仅供参考。

婚后妻子在家带孩子、丈夫在外工作,夫妻一起买的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您好,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在购买时有特殊约定的。也就是说您所问的问题,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的房子,但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问题,就是秃子头上落虱子,明摆着呢。婚内,就是婚姻存续期间,既然是婚姻存续期间,那夫妻俩的任何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甭管夫妻俩谁在上班谁在操持家务,也甭管谁的收入高,谁的收入低,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子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不久或者是N年后,离婚了,房产证上面有名字的那个人高兴了,哎呀我捡着了,房子归我了。美的你,这是婚姻存续期间就是婚内财产,夫妻俩共有。如果是父母兄弟对单方面的赠予,而且还有书面上的文字说明,只是赠予XXX,那就另当别论了,不然就是一棵火柴棍,真到离婚的时候,也要折断也是一人一半。

关于婚后经济独立是否算共同财产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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