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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爆炸行为的,构成犯罪吗
构成犯罪但不承担刑事责任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13岁男孩校园欺凌判几年
校园欺凌十三岁不可以进行立案,因为还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刑法第17条第一、二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或者,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在年龄上划分负刑事责任的阶段,既警示有暴力倾向的在校学生,一旦达到相应年龄、具备一定辨别是非的能力就要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同时照顾未成年生理和心理特点。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2019年1月15号湖南娄底13岁少年杀同班同学,他会坐牢吗
根据现有法律,未满14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可以肯定,他不会坐牢。
未满14岁,但犯罪恶劣程度其实不亚于成年人近年来,不得不说,这种未满14岁的凶杀案真的越来越多,相信看头条的用户记忆力也有不少。
比如之前的12岁少年杀母案,甚至一度还在企图把孩子送回学校继续读书,而从孩子和记者的对话中,难道这还是不成熟的孩子想法吗?
再比如以下这两个案例。个人认为其主观动机就是明显伤人或杀人,且也实施了这样的行为,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和成年人有什么区别?
但随着少管所的废除,这群未满14岁的少年犯,到底如何处理?个人认为真的迫在眉睫。
现如今,一般对于这种情况,根据规定,都是收容教养,但是到底能不能有效果,我相信这真是一个问号?
毕竟在这之前,就曾经有我截图这样的人,反复杀人伤人,最终该男孩是在14岁以后继续犯罪,然后才被判刑,这说明什么,说明他在没有满14岁之前,社会或者相关部门给予他的惩处,完全没有足够震慑力和约束,以至于这样的孩子,可以反复伤人。
对于受害人来说,所遭遇的伤害并没有因对方未满14而减少类似本案,死者也才年仅12岁,仅仅两个人就是因为踢球产生了纠纷,于是就被13岁的同学杀害。
对于这个12岁的孩子来说,他也仅仅是个孩子,他也并不能因为对方未满14岁就可以死而复生,那么为什么他的家属就必须承受一个人对其实施暴力却得不到惩处呢?
这个12岁的孩子,他也是未成年人,他也需要保护。
并且和本案一样,我们通过这些案例反而可以看出来,这些杀人的孩子,往往都是因为一些很小的事情,就直接提刀杀人。
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真的太缺乏相关的教育,缺乏对生命的敬畏感,对于这样的少年恶魔,仅仅收容教养,或者不承担刑事责任,真的完全不足以纠正,而对于这些受害者来说,也未免太残忍了。
他们又做错了什么,大多是仅仅因为一些小冲突,就丢了性命,而对于他们的家属来说,又如何来承担对方未满14岁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痛楚呢?
萍乡一初中生18元买的三无MP3突发爆炸并被炸得面目全非,责任该由谁来担
大实话:三无产品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必须严厉打击所有利益链条关系!事件背景:
13岁的初中生小彭花费18元在村里的小卖铺购买了一个MP3.然后在家用耳机听音乐的时候,设备突然爆炸,腕关节粉碎性骨折,脸部广泛擦伤。经过8个小时的抢救才算挽回性命,后续治疗费用高达20万。就是这么一个18块钱的小玩意儿,却有着类似“炸弹”一般的威力。差点要了小彭的命。
虽然现在小彭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是,这件事情却远没有结束。我们必须从根源上认识到“三无”产品的危害,以及以后该如何最大程度地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第一、利益链条中的每个环节都要惩罚在小彭受伤的这件事情中,小卖部商户已经很尽力地在为小彭筹措医药费。也算是有良心的了。确实,作为三无产品的售卖者,必须有责任和义务为自己选购的产品负责。
但是,不能只让小卖部商家独自承担,必须“溯源而上”找到产品制造商,进行彻底取缔打击。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第二、三无电子产品没有监管,难以保证生产质量在这次事件中,我们很难想象在我们印象中动辄几百上千的MP3。竟然只要18块钱就能买到。但是,这次教训确是惨痛的。
由于三无电子品在生产制造中缺乏监管,生产时使用劣质材料,因此就无法保证用户使用时的人身安全。
说现实一点:像三星这样受监管的大公司还会出现爆炸事故,更何况是没有监管的小作坊了。而这样的三无产品不仅扰乱产品市场售价,还会造成商家恶性竞争。大家使用的材料越来越低质,安全性就越来越差。最后受伤害最大的还是消费者。
第三、三无电子产品的生产来源于客观的市场需求不可否认,之所以有人冒着法律风险生产三无电子产品。其实质原因则是因为市场中确实存在着很大一部分需求。
毕竟有很多人都会想着花更少的钱,买到喜欢的东西。尤其是像小彭这样的没有经济收入,并且身处偏远农村的学生。
并且,通过新闻我们还了解到:小彭的父亲在2010年得尿毒症去世,妈妈又患有精神病。小彭在生活中基本都是靠着亲戚接济。自然没有人回去告诉他此类产品潜在的危害性。唉,也是个可怜又命苦的孩子。
总之呢,无论是父母还是老师。都有责任和义务去教育孩子不要购买三无产品,不管是吃的还是电子产品。一方面这种产品安全系数极低,另外就是找不到厂家。一旦发生意外维权起来很麻烦。
但是,这个世界的商人总是用各种手段诱惑着我们的孩子,我们作为父母的也要从自身努力,给孩子提供一个更优质的生活。才能让孩子彻底远离这些三无产品。毕竟,当改变不了世界的时候,我们就只能改变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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