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土地自留地所有权和自留地最新规定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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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属于个人还是国家的
农村自留地以土地本身来说还是属于国家,但在一定历史时期国家把土地所有权分配给了农村人员,使这部份人员有了对自留地的使用权,支配权。自留地是以地养人,分得自留地的人员可以靠自种自产自销地里的农作物,而且种植什么农作物由自留地当事人自已做主,所以还是很自由的。
自留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
土地证书因为土地证书是证明自留地所有权的法定证明文件,上面记录了自留地的具体位置、面积、土地性质等基本信息,证明了自留地确实属于该所有人所有,并且得到了政府认可和登记备案,是最有力的法律证据。如果需要进一步证明自留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等情况,还可以收集权属交接协议、种植收入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作为补充。
什么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1、农村集体所有权是指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或村民小组所有。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叫宅基地使用权,是指村民对农村可以进行建设的非农业用地建设房屋的使用权。
3、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有权还是归村集体或村民小组。《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民法典关于农村自留地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农村自留地的所有权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不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所以农村自留地是不可以遗嘱继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条【集体财产的范围】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农村土地管理法--属自留地的山林发现矿产,所有权属谁
1、根据物权法,矿产等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
2、自留地的山林并不是说所有权归你,你拥有的是承包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故承包了不能代表你占有了这片地的所有的权利;
3、如果你想开采这片矿产,应该向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申请,得到经营许可4、如果国家把这片山林收回,你有权要求国家给你适当的补偿。
自留地最新规定
一、自留地之权属的法律规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同样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法第九条还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因此,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的所有权均属于集体的财产,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
民法典自留地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农村自留地的所有权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的,不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所以农村自留地是不可以遗嘱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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