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标准是属于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具有一定持续使用时间的商标、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的商标等。驰名商标认定原则有被动原则、个案原则等。
一、
如何认定为驰名商标
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标准:
1.驰名商标属于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2.驰名商标属于具有一定持续使用时间的商标;
3.驰名商标属于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的商标。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与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一致。
前款关于申请人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的规定适用于向商标局提出的办理变更、转让、续展、异议、撤销等其他商标事宜。
二、
驰名商标认定按照什么原则
1.被动原则:即必须由企业主动提出申请。
2.个案原则:即企业就一个商标案件提出申请,认定机关根据企业商标是否符合《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要求,申请一件,认定一件。
3.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事实及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
驰名商标保护的期限
驰名商标认定后有效期是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