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暴打路人劝架犯法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为什么有些保安员看到有人打架只报警而不去劝架呢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唐雪会被无罪释放吗
我坚持认为,唐雪是属于正当防卫,需要无罪释放,随着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介入,我相信,这个案子很快就会有结果,唐雪很快就会无罪释放,甚至是公安部门和检察院的错误认定,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在说唐雪这个案子前,先来看看她在看守所,委托他人发表的8点声音:唐雪看所守的几点声音:
1、“我坚持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没有想要故意伤害他。造成这个后果也不是我想要的。我会很坚强地面对,希望法律还我一个公道。”
2、“听到他说要翻墙杀我全家,听砸门的声音,我判断对方有工具,不像赤手空拳。因此,我去厨房拿了刀具。”
3、“我打开了走廊的灯,灯光不强,在我走到大门附近时,周围的情况不太好判断,不太好判断他手上是否还拿着工具。”
4、“他(李德胜)首先踹了我一脚后,一是出于本能反应,二是为了制止他继续在我家门口骚扰,三是对方已经挣脱了同伴,出于无奈反击对方,与他发生肢体动作。”
5、“是他打我脸之后用脚踢的,他还踢我腹部;冲突后当日,我上厕所时发现下体出血,造成我例假不规律,之后2月份只来了一次例假,3、4、5月份没有来例假,腹部的疼痛持续到3月底。”
6、“当时听人喊受伤出血,我才知道对方有人受伤,不确定是不是李某。20分钟公安就来了。直到(2月)9日晚上,我才从警方那里知道,李某已经死亡。”
7、“知道他死亡的消息,我当时有些难过,宁可躺在医院里的是我,不是他。”
8、“对方三番五次辱骂、滋扰,她很气愤,也很无奈,大家毕竟是同村人,我觉得他很不可思议。”
从唐雪发表的八点声音,以及媒体的报道和其父亲、李德胜(死者)父亲接受媒体的采访内容来看,好毫无争议地说,唐雪是无辜的,在自我防卫过程中,“不小心”将李德胜划伤右胸部导致死亡,是完全的正当防卫行为。
通过这几天对案件的梳理和媒体的报道,我梳理出案件的大概经过:
2月8日,李德胜因为怀疑唐雪的车跟他刮蹭,拦截后再辱骂,唐雪下车过程中,给父亲唐加勇打电话,唐雪和父亲找李德胜讨说法时,被殴打,唐加勇给李德胜父亲(唐加勇的发小)打电话告知此事,李德胜父亲带着儿子到唐家道歉,回来后,李德胜越想越气,酒后纠结20多人,自己带着菜刀去唐家“讨说法”,因大门紧锁,李德胜用菜刀把唐家大门砍坏。
其间,唐雪拿俏皮刀出来查看情况,被李德胜一脚踢中腹部和下体,导致几个月没有来例假,此时,李德胜的菜刀被朋友罗某坤夺走扔掉,李德胜对唐雪再次殴打,唐雪返回家里,拿来水果刀,在挥舞防卫过程中,捅伤李德胜右胸部,导致休克性失血死亡。
案件过程就这么简单,纵观整个案件,唐雪多次受到李德胜的辱骂和殴打,且组织20多人到唐雪家寻衅滋事,还把大门砍坏,在整个过程中,唐雪都属于被侵害,用刀挥舞,也是自我防卫,在期间,李德胜被捅伤,完全是咎由自取,因此,这根本就不是像检察院起诉书里提到的“涉嫌故意伤人罪”。
别人来你们家侵害你,你自我防卫,这叫故意伤人吗?完全就是自我防卫嘛,唐雪在挥舞刀具的过程中,就是自我防卫,反抗李德胜的施暴,且她并没有要故意去杀死李德胜,事后唐雪得知李德胜死了后,还表示:“知道他死亡的消息,我当时有些难过,宁可躺在医院里的是我,不是他。”
因此,唐雪属于自我防卫行为,应该无罪释放。
为什么有些保安员看到有人打架只报警而不去劝架呢
一、保安没有执法权,只能维护工作范围内的秩序及引领和疏导作用。
二、打架斗殴已经是触犯了《社会治安管理法》的违法行为。
三、劝架方若没有一定的说话技巧和威撮力,往往会殃及自身安全。
所以,保安看到打架,选择报警而不去劝架,报警是最好选择。
关于暴打路人劝架犯法吗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